山东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回应聊城考生被班主任冒名填志愿
大众网济南8月13日讯(记者 姜洋)近日,有媒体报道“聊城三中班主任冒用学生信息填报志愿 打碎孩子大学梦”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山东省招考院就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省招考院按照考生志愿填报信息进行投档,院校依照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工作合规合法。考生本人将登陆密码泄露给他人,是造成本次冒名代填志愿事件的重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次接待考生及家长来访,告知按政策规定不能改录或换录 省招考院通报了事件发展过程:2015年8月5日,聊城考生陈玉菲及李颖在家长陪同下来访反映,7月31日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被他人冒名代填志愿,造成被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录取,学费48000元/年,家庭无力承担,请求给予退档,希望能够补填专科志愿。
录取现场督查信访组接访三室接待了上述考生及家长,并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信息轨迹显示,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该两名考生确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志愿信息,录取系统已经按志愿投档并录取。
接访工作人员就核实的情况向考生及家长进行了说明,指出如考生认定被他人冒名代填志愿,可向公安部门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8月8日(专科投档)之前公安部门如能破案或将有关情况搞清楚,会将其请求提交录取小组专科投档前的会议研究。
8月8日,上述考生及家长再次上访,称警察已经破案,是班主任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其填报了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违背了本人意愿,要求退档后再补报专科志愿。接访工作人员告知其按政策规定不得改录或换录。考生及家长执意要求将其情况向领导汇报,为安抚考生及家长,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经录取小组认真研究,再次明确告知其在目前情况下,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其所提要求无法满足。
8月10日上午,两名考生及家长带领记者一行第三次来访,接访工作人员依据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与之沟通,考生家长当场表示理解,随后离开。
考生泄露密码需承担责任,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省招考院表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准考证上印制的《填报志愿告知书》对此再次进行了强调。2015年7月1日,招考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郑重提醒》,要求广大考生:“填报志愿时,在使用初始密码登录后,一定要及时修改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妥善保护好个人密码等信息。”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对其进行了链接。
此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中规定:“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
因此,省招考院表示,已按照考生志愿填报信息进行投档,院校依照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工作合规合法。考生本人将登陆密码泄露给他人,是造成本次冒名代填志愿事件的重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目前国家和我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录或换录。鉴于此事发生在学校,省招考院已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建议上述两名考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