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要做强发现机制

2015-08-14 09: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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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燕农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比如提高罚款额度,引入行政拘留,规定行业终身禁入。(8月13日《人民日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从标准到监管再到处罚追责,将形成一套严苛的法律和制度规制。然而,再峻厉的法律出台,其首要目的都不是坐等出事之后的处罚和追责,而在于以严谨的法律程序和严苛的处罚条款,震慑违法行为的蠢蠢欲动并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处的罚则固然重要,而日常监管与发现违法同样不可或缺。

  行政执法的阶段性打击,显然没有稳定的发现机制效力长久。当一家食品企业熟谙违法后的严峻罚则,同时又晓得身边每一双见证的眼睛随时有可能将违法行为曝光,其违法的冲动就会被压制到最低。完善的有奖举报制度才是食品违法的发现机制之核心,其既可以填补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空间,又可以节约行政的监管成本。标准体系—行政监管—发现机制—严惩重处,如此才能构成一个食品安全治理的完整链条,并释放足够的震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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