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购车时如果商家告诉你汽车合格证还在路上需要几天才能拿到,那么一定要注意了,因为商家可能将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了。为此,日照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商家应当在售车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
据了解,2015年4月18日,消费者王某致电12315反映自己一个月前购买一辆汽车,价格是49800元,购买时工作人员称合格证还在生产厂家那边,邮递过来需要几日。王某信以为真,遂提车回家。等待几日后,王某准备挂牌便致电销售商询问合格证情况,销售商支支吾吾无法给予明确时间,然后一直拖延。万般无奈下,消费者向12315求助。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立即将消费者投诉转交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执法人员与消费者取得了联系,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销售商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进行借贷,导致合格证无法如期交付给消费者。
据介绍,《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执法人员向双方讲解了法律规定,销售商承认错误,承诺尽快交付合格证。
据工商人员介绍,汽车合格证是消费者为汽车挂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没有合格证就不能正常挂牌,部分险种也不能生效。根据盗抢险免责条款规定,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不在理赔范围。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汽车三包》的有关规定,商家应当在售车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如何证明产品合格,最直观的就是合格证。
近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又接到多起汽车合格证投诉案例。为此,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要先了解汽车销售商的资金情况,销售情况,是否能随车提供合格证。如不能随车提供合格证,而消费者又想先提车,那么在购车合同中最好约定交付合格证的期限,包括在未交付合格证期间出现意外情况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以及未及时交付合格证的违约责任等等。用合同条款的方式明确下来,有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