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车 淄博市交通局局长翟乃利被处分

2015-08-15 09:19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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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15日讯(记者 李兆辉) 公车私驾、私用都是被禁止的!近日,淄博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近期明察暗访发现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其中包括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翟乃利私驾公车和私用公车问题。

  据淄博市纪委通报,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翟乃利违规占用公车并私驾私用问题。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翟乃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25线淄川收费站副站长吕勤远违规私驾私用公车问题。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吕勤远党内警告处分,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处分手续。

  通报要求,淄博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私家车费用公款报销,严禁将公务用车随意借进、借出,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等换车、借车或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车辆。对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开展自查自纠,清理规范,整改到位;凡属确应配备的严格程序标准,依纪依规配备使用,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开展明察暗访,对于顶风违纪、拒不执行规定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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