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办普通高中班 学生不得注册中职学籍

2015-08-16 08: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8月15日讯(记者 魏海洋) 8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就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坚决停止招生。对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中职学籍。加强对联合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的设置管理,开展联合办学的学校双方都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核准。中职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

  按照要求,未按要求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不具备参加我省春季高考报名资格。按照规定,中职生的学籍管理要做到“六个严禁”。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 “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为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教育厅 中职学籍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