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8月22日结束

2015-08-18 10: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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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8月13日,日照市教育局下发了今年日照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方案。据悉,招生工作已于8月15日启动,至8月22日结束,满足条件的家长可携相关证明材料为孩子办理,今年将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54人,初一班额不超60人。

  今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保持原划定片区不变。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东港区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各义务教育学校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其中,片内适龄儿童少年的认定办法要看户籍和居住地两方面。

  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居住地必须满足条件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

  另外,新生报名除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明外,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凡对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等部门予以查实。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区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1年以上)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2)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且已办社会保险)。(3)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出就读证明。(4)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家长持以上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

  为了切实保证残疾儿童按时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要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五种特殊情况该如何认定?

  1.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在市区有房产的,持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房产证,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无房产的,家长持无房产证明、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由居民委员会统一开具证明,报原所属片区学校审核。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市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5.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实验小学: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北关社区居民。

  新营小学西校区: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南(东明望全部)。

  新营小学东校区:文登路以东,铁路以北,山东路以南,青岛路以西区域;青岛路以东,太公一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金海岸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第一小学:主要招收日照港一生活区、四生活区、五生活区职工子女。

  实验中学: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北关社区、天德小区、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南校区:北京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市外国语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因董家滩、北苗家村拆迁改造,安置区尚未回迁,今年日照港中学继续接收两村学生入学。

  注:户籍、房产均在市区的日照港集团职工子女入学,可在招生片区学校就读,也可在日照港中学、新营中学南校区就读。

  对于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招生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8787971,877933 6;东港区教育局:3226781;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95 2128;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798760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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