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审计署17日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套取或挪用的资金超过98亿元。
公告显示,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建、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社会融资61。08亿元。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有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公告称,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原因,139个单位未及时拨(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亿元。255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有83。94亿元至2014年底结存未用已超过1年。
同时,部分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有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在保障房分配方面,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2191万元。还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转借出租、办公经营或对外销售。
此外,2。34万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53万套、住房租赁补贴1421万元。
审计署17日公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截至今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106。59亿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
据介绍,本次审计揭露了部分安居工程资金被套取挪用、筹集和拨付不到位、优惠政策未落实,以及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向有关部门依法移送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从审计署公布的整改落实情况来看,针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对被套取、挪用的资金,采取归还原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拖欠工程款和财政补助资金沉淀的问题,采取加大财政和融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统筹使用和盘活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针对住房保障待遇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采取取消保障资格、停发及追回住房补贴、清退住房等方式进行整改。
探因 有单位或个人借保障房经营谋利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指出,除个人主观因素外,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是住房保障分配管理问题的主要因素。
原因之一是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机制仍不健全。申请对象的家庭住房、收入等经济状况信息涉及房产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还存在壁垒。一些地方尚未真正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以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管理手段尚未充分运用,住房保障待遇经办管理仍以申请对象自行申报和基层人工审核为主,导致住房保障分配信息不对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能正常建立。
另一原因在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监管不够严格和深入,难以有效控制自行违规分配和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有些地方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的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检查监督,致使部分单位或个人借机出售保障性住房回笼资金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谋利。
盲目申请致资金被挪用或闲置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分析,除一些单位法纪意识淡漠、有意套取资金外,资金管理使用中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资金;二是受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有些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缺乏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及时付款的能力,形成拖欠工程款;三是住房保障与税费征管部门信息不共享,缺乏协调衔接,造成一些安居工程项目不能按规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四是有的单位缺乏成本意识,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有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金被挪作他用或闲置。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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