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基金业推介发布会在崂山区青岛PE·基金中心举行。发布会由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青岛金家岭金融区管理委员会、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共同主办。出席本会领导主要有青岛市委常委、崂山区委书记、青岛金家岭金融区管委会主任齐家滨,青岛证监局局长安青松,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辛树人,崂山区委副书记、崂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江敦涛,在参会的领导及嘉宾的见证下,金家岭私募投资基金政策正式对外发布,重点基金项目进行了集中签约,青岛 PE·基金中心、青岛互联网中心大厦、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分别进行了揭牌仪式。
基金政策率先发布 为加快青岛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现资本聚集、共融共赢,金家岭金融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会上正式发布。《意见》适用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管理运作基金的企业,政策包括政府引导基金扶持、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等。
打造青岛PE·基金中心 为加快基金业企业落户速度,在短时间内形成集聚效应。金家岭金融区作为全国唯一的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按照省市要求部署,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选址青岛国际啤酒城金融广场T9楼,集中精力打造了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全省第一个基金聚集地—青岛PE·基金中心,2015年6月底已正式启用。金家岭金融区将载体建设作为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力求为金融项目的快速集聚提供发展空间。截至目前已累计新建成和投入使用金融楼宇面积达到370万平方米。
重点基金项目抢先入住 本会隆重签约了10家重点新设基金项目,项目即将入住青岛 PE·基金中心,由此开启青岛市乃至山东省基金产业聚集发展新篇章。签约项目包括南方资本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国投瑞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财富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融基金环渤海地区分公司、中融资产聚融汇富产业基金、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青岛海丝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山东高速信业城市发展战略投资基金。
基金业快速集聚金家岭 截至2015年上半年,金家岭金融区已落户各类投资基金110支,募集资金总规模超过300亿元。新引进山东第二大政府产业基金——蓝色经济产业基金、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信金石投资等51家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9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光控低碳新能股权投资等42支私募投资基金。金家岭金融区正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突出特色、充满活力的区域金融体系和投融资体系,打造成辐射全市乃至山东的基金中心。
新闻链接 青岛市崂山区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
关于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5年8月)
一、适用条件
适用于本区工商、税务注册并按规定在监管机构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仅限于货币出资,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的20%。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区内持续经营时间不低于5年。
二、补贴、奖励内容
(一)关于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政策
对团队信誉好、经营能力佳、业绩效益高、产业引导能力强的国内外知名私募投资基金,区政府以政府引导基金的方式支持其发展,可根据企业情况按不高于25%的比例优先参股扶持,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引入中央、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引进股权投资的本区企业优先列入拟上市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奖励政策
1。对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注册资本规模给予私募基金管理人落户奖励: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含)至1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含)至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对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募集资金规模给予私募基金管理人落户奖励:募集资金规模达到2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50万元;募集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含)至1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15亿元(含)至3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含)至5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若增资或累计扩大资金规模达到上一级落户奖励标准,补足不足部分。
对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以申报时期计算,不予累计追加)的千分之一给予落户奖励。单家基金管理人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
2。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或合伙人对本区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一定的企业贡献奖励和人才贡献奖励。
(三)关于私募基金人才奖励政策
1。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崂山区的贡献水平,自企业落户次年起五年内每年给予其金融人才创新奖励,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分配。
2。对市外引进的高端金融人才,积极争取人才公寓周转用房。
3。对经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人才,每年定期提供免费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协助办理子女入托、入学手续;对有健身、文化需求的金融人才,可优惠办理崂山旅游风景区年卡和崂山区域内文化场所会员卡。
(四)关于购建、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区内购建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补贴。对购建办公用房且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的企业,对其自用面积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 0 0万元,该办公用房五年内不得对外租售转让;对租赁三年(含三年)以上办公用房且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的企业,前三年按500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第四、五年补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价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三、优化基金产业发展环境
(一)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对接、人才引进、医疗保障等优质服务。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股权基金,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在区内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三)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依规以信托方式投资股权基金;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区内投资或设立股权基金。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