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2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秦红宇) 李某某驾驶一辆自卸货车行至胶州市一河岸路段时,不慎拉断电缆线,“多米诺骨牌”效应式拉倒对岸的电线杆,砸死一名工人。近日,胶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事情发生在2014年10月23日15时许,李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胶州市胶莱镇北店子胶莱河北岸路段,高高的车厢顶篷将路边电线杆上空横跨胶莱河的电缆线拉扯断裂,该车仍没及时觉察继续前行,强大的牵引力将河南岸的电线杆拉倒。正在河南岸工地里干活的王某某不幸被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事故后,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人民币40万元,取得谅解,被害人亲属的示不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近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对李某某实行社区矫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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