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王林弟子邹勇:做生意基本靠赖账 身负巨债

2015-08-24 14: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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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人说,王林与邹勇,一对冤家。没有邹勇,就没王林的入狱;没有王林,同样也没邹勇的遇害。2013年7月的“王林事件”,正是“徒弟”邹勇的反目,王林才被媒体“解剖”得淋漓尽致,从此走下神坛。可谁也不曾预料,两人在两年后的结局——邹勇遇害,王林涉案。“从现实情况来看,邹勇如果真死了,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邹勇遭绑架遇害的消息传出后,他的数位朋友均如此评说,邹勇背负的数亿银行贷款及私人借贷,都将随着他的死而烟消云散。

  在双方朋友薛伟的眼中,王林与邹勇的纠葛,是“江湖术士”与“地痞无赖”的对决,而王林本身擅长与“穿皮鞋的”打交道,但遇上“毫无底线”的邹勇,却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在薛伟看来,走投无路的邹勇,想要“赖上”王林要回投资在其身上的钱,是邹勇的惯用伎俩,只不过遇上王林“貔貅”一样“只进不出”的性格,最后彻底闹翻,并愈演愈烈。王林与邹勇,分道扬镳,互为“眼中钉”。

  邹勇称,王林利用其想学法术,收其为“关门弟子”,骗其数千万家产。王林则称,邹并非其徒弟,他本与邹勇原是关系要好的朋友,两人债务往来颇多,因邹勇欠钱不还,两人闹翻。

  2012年10月,王林找邹勇要债,并诉讼至法院。2013年5月,王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邹勇返还王林3300万元。2013年7月,因马云、李连杰、赵薇的拜访,“王林事件”沸腾全国,王林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约在一个月后的8月21日,王林与邹勇经济纠纷案被江西省高院发回萍乡重审,理由是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王林与邹勇的师徒恩怨,在今年7月的一起绑架杀人案后终结。邹勇的姐姐邹敏证实,警方还没有找到邹勇的遗骸。

  邹勇今年46岁,13岁辍学后混迹社会,邹勇凭着倒卖煤炭完成了原始积累,在上世纪90逐步垄断萍乡煤炭运输生意。而此时的王林,早已是声名显赫的萍乡富豪,交往于江西的政商两界。

  对于王林与邹勇的相识,据邹勇说,他与王林在2002年下半年第一次见面,由他的朋友李某介绍认识。而王林称,他与邹勇认识的时间则是在2005年,是通过萍乡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认识的。相识一段时间后,两人成为“密友”。

  邹勇的财富聚集,主要靠卖煤,手段“泼辣”。萍乡下埠镇联营煤矿矿长尹新民证实,邹勇妻子在其煤矿包销煤炭一年,欠120万货款,在邹勇威胁下作罢,没敢向其要债。此外,邹勇还从其另外一个煤矿取走40万货,同样没有付款。有知情者透露,邹勇的原始积累,还包括煤炭造假。邹勇将优质煤拉到运转站,大部分换以劣质煤填充,以价格差来赚钱,“一个中转站的质检方,因为拒不接受邹勇的劣质煤,而被泼硫酸。”

  赶上煤炭的好价格,2005年的邹勇春风得意,事业蒸蒸日上。两人的关系在2006年得到“升华”,两人更是以师徒相称。也正是在这一年,王林帮助邹勇引荐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令邹勇更加“飞黄腾达”。邹勇很快拿到了铁道部的相关批文,使其赣西电煤项目顺利上马。

  赣西电煤项目是邹勇的天宇集团下属独资企业,总投资为27473.71万元。“整个江南地区的煤都要在他那里周转,每年有几个亿的收入。”邹勇的一位朋友称。此时的邹勇对王林也不错,如送车或是给王林修建的寺庙送黄金等。

  2011年年底,赣西电煤项目基本建成,可是试运营了一段时间后就停滞了。业内人士称,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的落马,赶上中国煤炭市场十年黄金期的结束,邹勇的赣西电煤几乎是刚出生便夭折,并为此背上了巨额债务。

  此后的邹勇四处忙于筹措资金。2011年7月,邹勇与前妻李芦萍离婚,邹几乎将所有资产留给前妻,自己承担所有的债务。此举,其友人都认为邹勇是借离婚转移资产。邹勇险些成为萍乡首富,却又成为萍乡“最穷”的人。据《华西都市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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