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8月24日专电 针对媒体报道的“丰城一女孩户籍信息出错,被要求证明女孩是女孩”一事,江西丰城市公安局25日回应称,经办民警刚接手户籍工作,对性别更正和变更理解不透,导致群众多跑腿、受委屈,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已为申请人更正了户籍信息。
14岁的女孩吴某某家住丰城市小港镇潭头村。2004年,全村进行人口信息统计时,误将她的性别登记为男,当地派出所在发现这一问题后仅在户口簿上进行了更正,并未在户籍管理系统中予以更正。今年8月上旬,吴某某前去丰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办理更正为女性的户籍业务时,经办民警称,按照规定得提供“性别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吴某某的母亲滕女士称,因为医疗机构无法开出“性别鉴定证明”,最后在医生的建议下以B超代替,B超检测单显示,吴某某具备子宫等女性特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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