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明亮
婚离完了
又想起住房公积金
好好想一想,你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分公积金了吗?对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来说,最近手头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案件的原告方是青岛的一位女士,当初离婚时,因为两人的感情确实破裂, 也不想再有过多的纠缠,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只是草草分了房产、存款,但是事后冷静下来,女方才想起来,男方这些年的住房公积金也存了应该有十来万了,这是不是也得分? ”
对于这一点,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芬也有同样的感触,“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比较关注房子、车子等比较大的标的物, 往往觉得公积金不好区分,也就不会提及,最终常常是在律师的提醒下才会注意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