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达到200多项,最多的能挂100多块牌子,需要做的考核评比多达40项……如今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越来越多,堪称“万能居委会”,负担实在过重。昨日,我市召开专门协调会,将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社区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将社区承担市级部门任务从118项减少为48项,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拆迁拆违等事项一律取消,今后不开各种“奇葩证明”。据悉,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底前完成整改。
背景: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社区工作任务指标、考核创建评比、挂牌盖章和工作台账等工作过繁过杂,社区行政性工作负担越来越重,为居民服务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严重影响了社区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成为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减轻负担 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社区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将从七个方面进行整治。通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
据悉,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底数(9月上旬至9月中旬),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第二阶段:定清单(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围绕社区减负工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基本原则,厘清有关社区整改事项的清单。主要是:社区工作清单、社区证明盖章清单、社区考核评比事项清单、社区牌匾保留清单、社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清单、农村社区“两委”权力清单、社区信息系统整合推进计划等。第三阶段:抓整改(10月中旬至10月底)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各区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不力的,限期整改。
本组撰稿 记者 吴帅
方案一:118项任务减少为48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目前我市已经制定并下发 《青岛市市直部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社区工作准入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办理。细则实施后,社区承担市级部门任务从118项减少为48项,工作事项减少了51%。同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原则上一律取消;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也一律取消。
方案二: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
“社区所要承担的考核评比太多,有的区市多达40项,涉及到29个部门。”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整治中,面向社区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33号)精神执行。以市为单位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同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
方案三: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
目前,社区挂的牌子多而杂,有的区市在社区建立的各类机构有100多个,有的一个部门在社区设立的业务机构就达10多个,连居委会都不知自己到底挂了多少头衔。
根据实施方案,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需要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原则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和“中国社区”标识。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
方案四: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
大力压缩基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原则上区(市)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的会议每月不得超过4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原则上每周只召开一次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如无特殊情况,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得召开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必须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大幅减少各职能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报表。取消未经批准的各种创建、考核、评比等纸质台账。公布取消的台账清单。
方案五: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
以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方案六:整合社区信息网络
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 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精简各部门建设和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终端,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不再单设服务终端或向社区延伸,已建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逐步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
方案七: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和数量,拓展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和方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的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相关社区建设资金,重点保障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及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