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6日讯(记者 王爱科) 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9月1日起,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但仍需距还清首次贷款满5年。而本次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有关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这已不是第一次。早在今年的3月份,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宣布,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 降低至20%。
国家公积金新政发布后,9月6日,本市发布了消息,称经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综合研究,自9月1日起,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首付款比例调整,并不包括二手住房。“对新房来说,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仍需结清首次贷款且满五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涉及购买房屋的年限等问题,房龄越长可贷额度越低首付比例越高,所以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首付款比例降低后,岛城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没有上调计划?“根据本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缴存职工购买新建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一直偏紧,当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超过了93%,暂时没有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计划。
■观点
新政减轻购房者压力
公积金新政落地后,将对岛城楼市带来什么样的影响?9月6日,记者连线一线房产专家,对此予以解读。
房价点评网青岛机构首席分析师张则涛认为,近日,全国范围内限外、公积金首付额度调整接连出台。在此大背景下,青岛公积金对首付比例作出调整成为必选项,积极的政策导向成为主流,这也是本次青岛公积金调整中最能读出的意味。
链家网青岛运营总监张斌认为,首套房降低了10%的首付比例,对于刚需首套低房值的客户买60万元到80万元的房产来说,可以节约一部分利息;对于二套房的力度是更大的,从60%直接降到20%,大大减轻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青岛锐理总经理马光明认为,本政策的出台对购房客户来说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和一定的还贷成本,将进一步刺激购房者入市,“首置刚需”虽仍是市场主力,但改善性需求比例将大幅增加,金九银十可期。
青岛科威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认为,当前决定楼市的主要因素是供需关系,10%的门槛下降,并不会明显改变需求,因此作用不会太大。可能更多还是带来心理层面的影响,尤其在楼市传统“金九银十”到来之际,其鼓励消费者入市的信号意义更大。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