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敏在抗战中战功卓著,在党内外和群众中树立了很高威望。1945年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她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在七届七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当时,在全国女党员中,只有著名的女革命家蔡畅一人当选为中央委员,陈少敏和邓颖超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而像黄克诚、粟裕这些著名的战将当时也不过才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可她又居功不傲。后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时,全国面临解放,各地 、各部门大量需要领导干部,陈少敏却写信给党中央,自荐“去做工人或农民工作”。
周恩来将陈少敏的信批转给负责组织工作的安子文,并在与刘少奇商量后 ,决定派她去全国总工会。她也就由此开启了和青岛的新篇章。
她促成“劳保条例”颁布 1949年6月,陈少敏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负责人之一,参加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当时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全面工作的李立三,安排她负责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的筹建。1950年7月,她当选为中国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也正是在这一时期 ,她发现和培养了郝建秀等女工典型,我们将会在下文详细描述。
据陈瑞曾在《陈少敏同志与纺织女工》中记述,陈少敏作为工会领导,工作是相当务实的。她非常关心工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每次深入车间,除了对细纱断头率、温湿度等生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外,更多的是从关心职工生活和加强劳动保护方面发现问题、提出要求。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也是她每次下厂调查必到的地方。有一次,陈少敏发现厂区外墙上张贴着“轻伤不下火线”的巨幅标语,当场批评陪同的厂领导说:“这是把提高生产效率和关心职工生活对立起来看问题的产物,决不能让这种错误的思想方法继续蔓延。”
她在调查研究时,发现工人们劳动条件差,待遇低,对政府迟迟不公布劳动保险条例很不满意,就给毛泽东、刘少奇写信说:“工人们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不断地捐献,义务劳动、劳军、救灾,政府也应该照顾工人的生活,使工人从切身生活中感到政府是自己的。但我们的政府则爱把粉擦在屁股上,费了一年工夫,起草一个劳动保险条例,人民眼巴巴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至今不见公布。”
正是由于陈大姐的上书直言,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由政务院正式颁布,并在全国施行。
督办接管青岛各大纱厂 在主抓工会工作这段时间,陈少敏和青岛再一次结缘。
居庸关路11号是姚协甫别墅,建于1940年,是由福生与尤力甫设计的西班牙田园风格别墅。这里也曾住过许多领导人,其中就包括陈少敏。
1949年6月,青岛解放,中央派陈少敏到青岛督办城市接管工作。李坚时任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生产部秘书,目睹了陈少敏在青岛的工作。据李坚回忆,陈少敏到青岛后,随即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她发现青岛8个纺织厂和印染厂、针织厂仍在执行“搜身制”。陈少敏对此极为气愤,她严肃地指出:“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搜身制’必须废除。”她亲临生产部找部长下令废除,并命李坚立即起草训令,让生产部长立即签发,一天也不要等。从此,屈辱的“搜身制”被废除,工人下班不用再经过“搜身门”。
陈少敏在青岛所做的最有影响的一件事就是发现并培养了郝建秀。作为新中国第一代纺织工人、17岁的郝建秀创造出了一套高产、优质、低耗的细纱工作法——“郝建秀工作法”,被纺织工业部在全国纺织行业推而广之。这个工作法的推广,带动了全国纺织业80多个工作法的陆续产生,对中国纺织工业的基础管理、劳动组织调整和操作技术的规范产生了巨大作用,对新中国纺织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郝建秀也因此成为青岛人的骄傲。
郝建秀正是陈少敏发现的。当时,陈少敏经常到各纺织厂蹲点。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青岛中纺六厂(后来的国棉六厂)下车间时 ,发现细纱车间女工郝建秀值车的机前,不仅出现的断头和白花比别人少,而且在巡回操作上有条不紊。于是,她专门召集部分技术人员组成研究小组,对郝建秀值车过程进行跟踪观察、逐项测定和分析总结。几天后,研究小组将“三勤三快”(即眼勤、手勤、腿勤,眼快、手快、腿快)的总结送陈大姐审阅。陈大姐看后说:“三勤三快势必要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我们总结郝建秀机台断头率低、白花少不能单纯从提高产量出发,还要兼顾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郝建秀在值车过程中并没有付出过多的劳动。你们的总结没能抓住要害,缺乏科学的分析,必须推倒重来。”听了陈大姐的一席话,研究小组开始新一轮的调查总结。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全国纺织行业第一个细纱工作法诞生了,陈大姐将此工作法命名为“郝建秀工作法”。
郝建秀工作法对全国的纺织业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为此颁发奖金5万元,作为纺织工人福利基金。陈少敏提议用此基金在青岛建设一座纺织工人疗养院,让全国作出贡献的纺织工人轮流来休养。后来,她还把出国访问时带回的两株玉兰树亲手栽到疗养院的花坛里。
唯一一个不举手的人 陈少敏最终被大多数人所铭记的,不是她“双枪女将”的飒爽英姿,不是她能下基层的任劳任怨,而是她在晚年的一个壮举,我们姑且把它表述为人性的光辉吧。
时间到了1968年10月,此时 ,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各省市负责人、军队代表及红卫兵代表计132人。会议有一个议程,通过《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最后要表决“永远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决议。当时没有计票器,表决方式是举手。当代表们的手臂举起来表示通过时,只有陈少敏,趴在桌上,没有举手,而是用庄严的右手捂住左胸,用这种特定的方式,表示自己鲜明的态度。
当时 ,陈少敏是带着病拄着拐棍参加会议。她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关节炎、肾脏严重下垂,腿脚已经很不利落。那年她才66岁。
当时的环境、当时的气氛 ,是不容许人们有不同意见的。据说,康生事后找到陈少敏,阴沉着脸责问:“你为什么不举手?”康生当时虽然“位高权大”,但陈少敏并不怕他。回答说:“这是我的权利!”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决定彻底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说到“文革”中刘少奇冤案,胡耀邦曾不止一次地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大家都犯过错误,都举了手;就是陈大姐没有举手,没有犯错误……”
可惜,陈少敏没能等到这一天。1977年12月14日,陈少敏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75岁。
特约撰稿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