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月9日,家住金华支路的市民李女士拨打晚报热线82860085说,自己家的水表去年爆了,之后打了自来水公司电话,工人来了之后维修好了,但是水量流失不小。因为漏水的位置在后院的水表池中,李女士认为,不应该由用户承担这部分损失。但是9月初,自来水公司的人多次催促她缴纳相关费用,实在是不能理解。
李女士称,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当时接近中午时分,她正在外面上课,邻居打来电话说,自己家漏水了,她赶回去一看,水已经淌得到处都是,此时,热心的邻居已经给自来水公司打了电话,但是,直到当天下午,工人师傅才赶到现场,将位于院中水表池附近的漏水点找到堵上,此时大量的自来水已经白白流失。从那之后,自来水公司抄表员多次上门,李女士认为,此处漏水点应属于小区公共供水管道部分,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费用。直到9月初,自来水公司一部门负责人打来电话,表示这部分费用已经累加到1000多元,而且确实应该由李女士承担,如果坚持不缴纳,有可能采取停水措施。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2002年以后建成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实施一户一表而且水表要安装在室外,目前我市多采用管道井、表房、表池等安装结构,李女士家所在小区即是表池结构,即整个单元用户的水表都统一安装在地下专门区域,自来水公司只负责将水表安装到位,并不负责后期管道维护。而发生漏水的位置位于表后到用户家之间的位置,这一部分的管道由开发商铺设,产权与房屋捆绑,归属房屋所有人,所以产生的费用应该由产权人承担,也就是李女士应该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李先生表示,考虑到用户的实际受损情况,他们已经研究决定,去掉标准水价中含有的污水处理费用,希望用户以每立方米1.8元的纯水价格来支付这部分费用。(记者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