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将逐步退出李沧 方案近日正式印发

2015-09-14 08:33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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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改善李沧区大气环境质量,经过前期认真研究并积极征求意见,由李沧分局制定的《李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方案规划,高污染燃料将逐步退出李沧区历史舞台。

  方案要求全区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逐步淘汰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推动能源结构调查,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辖区空气质量,完成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方案,将在市政府奖励区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中,优先安排资金或以奖代补形式,推动禁燃区建设工作。

  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的通知》,李沧区行政区域全部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简称“禁燃区”),至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王诺 任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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