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解读三类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2015-09-19 08: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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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三类人员可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这次出台的补缴政策解决了一些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等人员的应保未保、中断缴费问题,避免这部分人员年老时无法正常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通知下发后,本报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询电话,对此,本报邀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该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

  三类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一是本市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之日)之前与现存续劳动关系单位发生的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具有本市户籍,曾在本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7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三是具有本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个体工商执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

  ●外迁入户口的人员:曾经有过工作经历,如果在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有效期内(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具有青岛市户籍,并符合以个人身份补缴条件的,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已经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允许再以个人身份补缴。

  ●2011年7月1日(含)往后:产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在本单位应保未保年限的:按历年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基数的按历年执行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年度执行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比例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照补缴基数的8%,按年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如,2015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十五年的,需要8.7万元(2014年社平工资48453*60%*15年*20%)。

  ●对补缴年限的限制:以个人身份补缴的,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一次性补缴年限可以自由选择,但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早于本市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日期(1994年10月),其中个体工商户不早于领取营业执照时间,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低于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补缴人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两种养老保险可衔接

  ●原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后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停止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原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然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同时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予以退还本人。养老待遇的计发仍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具体按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定计发。

  据介绍,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范围的人员即日起可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查询,或拨打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

  ■提醒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

  抓紧进行资格认证


  9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2015年度企事业单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

  自今年4月份起,本市开始组织实施本年度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市内三区企业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根据规定,企业领取待遇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认证,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应与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到社保机构进行认证。市人社局提醒,资格认证时间截至本年度10月底,请抓紧时间进行认证。如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认证,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本报记者 张同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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