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9月18日通报,日前已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等5宗操纵股票价格案调查审理完毕,并拟作出行政处罚。5宗案件还包括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只股票价格案。
融券操纵市场首案被查 这5起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
5宗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于6月18日至7月30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1。84亿余元。
金建勇于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获利44万多元。
张春定于7月16日至20日通过集中资金优势盘中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行为,影响“中国卫星”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9966万多元。袁海林于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等2支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叶飞于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资金优势在尾盘阶段连续买入“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和“中青宝”等5只股票,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663万多元。
东海恒信两高管被罚 东海恒信、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拟对东海恒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亿元,并处以5。52亿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万多元,并处以132。57万元的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万元,并处以2。99亿元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叶飞违法所得663。8万元,并处以1991万元罚款。
调查6件非法经营证券案 另外,中国证监会18日通报,日前已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经证监会调查,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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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违规减持后
再增持可从轻处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就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一事回答了记者提问。
邓舸表示,证监会注意到近期超比例减持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各种途径增持股票,以维持上市公司股价,其增持比例超过违规减持比例,对此,证监会将酌情予以考虑。但需强调,增持行为不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增持达到一定比例将予以从轻处罚,实行有梯度的从轻处罚幅度;只限于违法减持数额,不涉及对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
邓舸表示,对涉案当事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从轻处罚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形考虑:一是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于听证会结束之前提交相关增持证据。二是当事人只陈述申辩但不要求听证的,应当于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相关增持证据。 鑫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