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冬供热费还是30.4元/平米 已陆续开收

2015-09-25 08:2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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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23日讯(记者 李晨) 记者9月23日了解到,目前青岛能源集团公司、华电青岛热力公司等供热企业已经开始收取2015~2016年供热季供热费,而今冬供热费价格与往年持平,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元。另外,市供热办提醒,想要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市民须赶在10月16日前,以免充水试压后,手续无法办理。

  “开始收供热费了。”9月22日下午,看到小区里青岛能源热电第四热力公司张贴的收费通知,市南区湛山街道湛山社区居民王桂华喃喃地说道。“9月1日起,青岛能源热电的用热户就可以到青岛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所有网点及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部分网点缴纳供热费了。”青岛能源热电第四热力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用热户应于11月15日前将供热费一次性全额缴纳。”

  9月23日,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冬供热季供热费的价格不变,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崂山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79元。

  据悉,供热计费面积以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上标注的使用面积为依据。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或地下室,其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中标明使用面积的,按其使用面积计费,没有标明使用面积或无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费。今冬的供热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到2016年4月5日。

  除了青岛能源集团,华电青岛热力公司、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青岛金湖热力公司等供热企业目前也已陆续开始收费。“收费时间由各供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12月31日以后逾期交费的用户应支付违约金。”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希望市民们及时关注,按时缴费,以免对用热产生影响。

  另外,市供热办提醒,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想要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居民用户,一定要在采暖期开始30天前,也就是今年的10月16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供热单位在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后,无法办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谷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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