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炉 分4级预警

2015-09-25 13:27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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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应对市政工程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昨日,我市下发了《青岛市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路面坍塌、高空坠落等均被纳入市政工程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影响范围等进行处置。

  三大类事故发生频率最高

  记者了解到,此预案适用的范围包括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涉及青岛市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应由青岛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市政工程突发事件。

  根据我市各类市政工程突发事件统计,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坍塌等突发事件发生频率较高,占事件总数的50%左右,触电、机械伤害、有毒有害气体等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

  市政工程有八种风险因素

  据介绍,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市政工程存在多种风险因素: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形式多样,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施工作业中脚手架搭设、模板拆装、钢筋绑扎等作业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作业人员在自身安全防护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市政工程尤其是道路、桥梁工程作业环境多变,地质条件复杂、地下管线密集,易引发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市政工程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地下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形式多样,施工作业环境危险,风险度高;由于工程施工自身特点,多工种、多班组在同一区域内交叉作业普遍存在,事件风险增加;市政工程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和教育培训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仍然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等成为导致市政工程突发事件的重要因素;既有市政工程设施运行过程中,易遭受社会人为因素(车辆超载压损、危化品泄漏腐蚀、交通事故、人为破坏等)和自然不可抗力(地震、台风、风暴潮、泥石流等)因素影响,致使道路(尤其是快速路、主干道、景区道路)、桥梁、隧道、海河坝等既有设施破坏或损毁,失去运行能力。在遇到上述情况时,都应依照《预案》予以处置。

  应急划分蓝黄橙红四等级

  依据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范围、危害大小、严重程度等情况,《预案》将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预案》中还提出,要根据历年市政工程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对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市政工程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按照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也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对不同级别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当发生突发事件后,经监测预测和会商研判,视情发布相应预警信息。/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兰星

  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四个等级

  Ⅰ

  特别重大市政工程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Ⅱ

  重大市政工程突发事件(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Ⅲ

  较大市政工程突发事件(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Ⅳ

  一般市政工程突发事件(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以下”包含本数,“以上”不包含本数,下同),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的事故。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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