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路人骂自己 17岁男孩激情杀人犯下大错

2015-10-08 08: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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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市文化路上一家饭店的服务员汪明强去马路对面干洗衣服,仅几分钟的时间,就命丧干洗店门前。整个过程来去匆匆,干洗店员工虽目睹了现场,但都没看清犯罪嫌疑人的长相。对方为什么要置一名饭店服务员于死地?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案发5天后,2011年1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即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交出了一份“答卷”,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原来,汪明强过马路时与驾乘摩托车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擦肩而过,对方认为汪明强骂了他们,掉转车头追进干洗店,撕打中捅了汪明强十余刀。其中手拿刀具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武还不满17岁,当天刚领了人生的第一份工资,去银行取钱准备给母亲买个戒指,不料中途犯下大错。

  案发

  出门几分钟当街被捅


  2011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七,临近春节的喜庆气息越来越浓,不断地催促着在外打工的人收拾行装,尽早踏上返乡过年的行程。

  当日14时10分许,即墨市文化路一家饭店里刚刚度过一个忙碌的中午,员工们都暂时找了个坐椅打个盹休息片刻。19岁的辽宁籍员工汪明强与经理张元超打了个招呼,准备把几件回家时要穿着的衣服送到对面洗衣店里去干洗,随后就拎着装衣服的袋子出了门。汪明强来青岛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对于这个年轻小伙来说,初次离家这么长时间,他早就盼着春节这个假期,想早点回家见见亲人。这几天里,他一直在收拾行囊,趁着空闲时间逛街,为亲人们准备礼物。

  几分钟后,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还有些懒散的张元超接起电话,一听里面的声音,顿时惊坐起来:“你在哪?”得到答复后,他招呼起饭店里的其他员工:“快走,汪明强被人捅了!”

  张元超冲出门,就看见路对面的干洗店门前,汪明强已经跌倒在地上。他和几名员工赶过去,见汪明强手捂着腹部,已经没有力气说话,身下全是血迹。员工们赶紧将汪明强架上车,送到了最近的即墨市人民医院抢救,随后报了警。

  警情就是命令。即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然而,不幸的消息很快传来,当日15时许,汪明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性质陡然上升。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领导火速赶到现场,参与案件侦查。经勘查,汪明强受伤的地点就在即墨市文化路中段的一家洗衣店内,店内外有大量血迹,尸体检验发现,他被捅中十余刀,系心脏、肝破裂致大出血死亡。

  由于该案发生时间距离春节仅10余天,犯罪分子公然当街持刀行凶,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各级领导对此案均高度重视,青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和即墨市委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集中警力,迅速破案,及时消除影响。

  调查

  40余秒后的转身
 

  专案组迅速成立,侦查工作首先围绕如何确定案件发生展开:一是组织对洗衣店、饭店及文化路周边所有店铺进行调查访问,寻找案发目击证人,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二是调取现场及周边所有视频监控,分析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过程和逃跑方向;三是围绕受害人及社会关系查找矛盾点。

  时值数九寒冬,天寒地冻,专案组民警不顾寒冷,奔走在街头巷尾,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走访。

  据张元超反映,当日14时10分许,汪明强称要到店对面的洗衣店干洗衣服,不到10分钟,他就打来电话,说被捅伤,待他跑去发现汪明强浑身是血倒在洗衣店门外。洗衣店的两名女员工已经被吓傻,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说整个过程太快了,她们都没反映过来怎么回事,人就被捅伤了。

  待思绪稍平稳后,洗衣店员工小胡仔细回忆了整个过程。当时,她正和另一名员工在店内聊天,有个染着黄头发的男青年拎着袋子进来,说要干洗衣服。他前脚进来,话音刚落,后来就进来一高一矮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个质问他:“你刚才说什么?”接着就上前用拳头捣了染发男青年的面部,当时就出血了。双方撕打起来,小胡急得赶紧喊:“别打了,别打了。”

  后来,双方又撕打了一阵,两个男青年就跑出店外。“我低头打电话报警,抬起头时,被打的男青年已经跑出店外,我看见从店门开始一直到小青年站的位置,地上流了不少的血。”小胡说,自己当时没有看清有人掏出刀子,只看见他们撕打成一团。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办案民警迅速开始调集周边的监控录像查看,洗衣店里没有监控,距离案发现场西侧五十米左右的小区前有一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汪明强行进的过程。从录像中可以看到,案发前,汪明强过马路时,与两名驾乘摩托车的男青年擦肩而过,汪明强当时有个回头的动作,但很快就走了马路对面。紧接着,就看见两名驾乘摩托车的男青年又掉头返回;40余秒后,二人再次驾车向西离开。

  分析

  初步定性为激情杀人


  由于此时,即墨市、胶州市连续发生多起持械尾随抢劫案件,作案人员也是两个搭档配合,骑摩托车尾随他人,持械进行抢劫。因此,在当晚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围绕案件定性产生了较大分歧。有人认为,该案是抢劫的可能性大;甚至有人提出,该案在犯罪人数、作案手段等方面与上述系列抢劫案件有明显相似之处,是否可以判断为同一伙人所为。

  案情分析会在激烈的争议中,一直开到凌晨2时许,专案组领导在详细听取各路民警的汇总情况后,最终提出三点指导意见:

  一是依据现场勘查发现的受害人财物没有损失的情况,并结合调查访问情况分析,两名男青年在捅伤汪明强前,并没有提到钱财的问题,应初步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

  二是依据调查访问发现,受害人来即墨打工不足一个月,且在当时没有社会关系,也没有发现明显矛盾点,基本上可以排除仇杀的可能性。

  三是通过调取的建兴小区监控录像分析,两名嫌疑人驾车遇受害人时,双方均有一个明显的回头动作,是否可以推断是因为嫌疑人驾车差点撞到受害人,受害人回头说了什么?后嫌疑人才掉头尾随作案,而这一情况又恰恰与访问洗衣店员工反映的“嫌疑人进门曾问受害人‘你刚说什么?’”的情况相吻合。据此判断,该案应倾向激情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转机

  获取嫌犯视频截图


  案件虽然出现拨云见日,而通过现在掌握的监控录像来看,只能看清两个犯罪嫌疑人的身影,看不清面部特征。由于事发突然,且两名犯罪嫌疑人进入干洗店时,都用棉衣上的帽子捂着头部,干洗店员工也没有看清楚两人的长相,要想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两名与受害人可能毫无关系的犯罪嫌疑人,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

  专案组领导综合分析认为,应围绕犯罪嫌疑人作案前“来”、作案后“去”两个方向展开调查,重点是调取监控录像,研究分析其活动轨迹。

  1月21日16时许,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东位于磨市街路口一处监控发现,案发前约2分钟,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曾在此处停车,后到路口西北角农业银行一自动取款机前取款。

  民警紧急与银行取得联系,得知这处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没有提款信息,但取款机上方的视频监控还能使用,成功提取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较为清晰的正面视频截图照片。专案组指挥部立即组织印发嫌疑人照片,在全市组织开展辨认摸排工作。

  民警通过对两人身穿的衣物,以及所骑摩托车型号等特征进行分析,认为两人应该是在附近厂企打工的,或者是在附近旅馆暂时入住的人员。

  于是,一路警力开始对犯罪嫌疑人案发前由204国道进入文化路区域的90余家厂企、网吧、旅馆及村庄等单位进行走访摸排,并适时组织辨认。

  这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可却没有收获。因为那张近乎大头照的正面视频截图,人的面部被镜头扭曲了,很难进行辨认;或者是判断上的失误,经过大量走访之后,没有找到能认出嫌疑人的人。

  寻踪

  监控一路追踪终锁定方向


  2011年1月20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将车存放在停车场后,换乘一辆出租车离开。一小时左右后又有另外两名男青年,手持存车牌将车开走了。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通过调取文化路沿线40余处120余小时视频监控分析,顺线跟踪,准确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后近半个小时时间段内的行动轨迹:案发前,两名犯罪嫌疑人驾乘摩托车沿204国道拐入文化路,沿文化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案发现场;作案后又沿文化路向西行驶,经青石路进入健民街,至即墨市人民医院南侧,将摩托车停放在该院南侧大门东一停车场内。

  通过调查即墨市人民医院门前看车处工作人员了解到,1月20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将车存放在停车场后,换乘一辆出租车离开。一小时左右后又有另外两名男青年,手持存车牌将车开走了。

  根据这一情况,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该出租车展开调查,当日下午将出租车司机找到。据的哥反映,两名犯罪嫌疑人搭车至鹤山路一宾馆门前下了车,向即墨利群商场方向走去。

  办案民警立即带领这名的哥,沿犯罪嫌疑人搭乘路线赶往宾馆,后根据实地测试时间调取了该宾馆及周边监控,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利群商场与正发宾馆南胡同内,与两名男青年碰过面。通过再次调取监控追踪发现,另两名男青年确实到医院门前看车处提车后,在四人碰面的鹤山路与朝阳路路口,将摩托车交给两名犯罪嫌疑人,后分手离开。

  再次分手后,四人又都去了哪?已经看监控视频看得眼花的办案民警,再次调取视频,从上面隐隐约约的人影中,寻找踪迹。最终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至烟青路烈士陵园处向北,去向不明。另两名男青年则先后搭乘出租车至即墨小商品城,后又搭乘一辆摩的离开。

  抓捕

  嫌犯作案后吓得不敢出门


  “后来我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吃饭的时候,我看见张建国的脚后跟有血,李武的手套背面也有血。一打听才得知两人刚刚与人打过架,李武用刀捅了那人。”

  时间已经到了1月23日,案发后的第四天。春节越来越近,当街杀人案还没有破获,让当地传言四起,民警压力倍增。

  可找一辆摩的,不像找一辆挂着牌照的出租车那样容易。停放在即墨小商品城的摩的众多,车辆外型都极其相似,又很少有挂牌的。

  办案民警拿着获取的另两名男青年影像,来到摩的司机之间,让他们一一辨认,可摩的司机们每天拉的乘客较多,匆匆一面,他们很少会对乘客有印象。

  经多方查找,1月23日下午,民警终于找到了那名摩的司机。据其反映,1月20日16许,他载两名男青年至鹤山路一小区门前,两人下车后快速向路南方向跑去。

  至此,案件侦破进入关键阶段。

  1月23日下午,结合对四名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及年龄特征分析,专案组指挥部决定重点围绕另两名男青年开展摸排,并对其最后下车时间、地点及离开方向进行实地勘查,认为二人极有可能系下车处周围店铺打工人员,遂立即调集优势警力,对周围所有沿街店面及人员逐人见面核查。

  1月23日18时20分许,最终在距二人下车地点东南方向约50米远的一家饭店内,将余辉、李一楠二人抓获,两人都是即墨龙泉镇人,在这家饭店里做服务员。

  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与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张建国是同学关系,当日在即墨利群商场前碰面后,张建国说一起去吃饭。四人一起往前走的时候,与张建国一起的李武从右衣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张建国见状急忙说:“快扔了吧。”李武就将刀扔在一个拐角处。

  “后来我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吃饭的时候,我看见张建国的脚后跟有血,李武的手套背面也有血。”余辉说,他一打听才得知两人刚刚与人打过架,李武用刀捅了那人。担心被人追上,张建国就让余辉两人帮忙去把摩托车取回来。饭后,两人就到医院停车场,将处摩托车开回交给张建国和李武。

  根据二人的供述,民警了解到,张建国是即墨市龙泉镇高家屯村,李武是即墨市龙泉镇后麦泊村。两人都是初中毕业后,在附近一家玻璃厂打工,仅17岁。

  1月24日一早,民警赶到张建国的家中将其抓获。案发后,张建国逃回家中就再也没出过门,当时还不知道被捅伤的男青年已经去世,但他越想越害怕,担心出门被抓,就找了个理由,一直躲在屋里不敢出去。

  上午10时许,民警将去市场上置办年货回来的李武抓获。一听被捅的男青年已经去世,李武顿时意识到这错误犯大了。

  供述

  没听清说什么

  认为是在骂自己


  “进入干洗店前,我们就想揍他一顿,给他点教训。可又怕打不过他,我就拿出了随身带的刀,如果打不过就用刀捅,自己不能吃亏。”

  张建国、李武终于到案了,大家都很想知道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一次擦肩而过,就能酿出血案?

  二人如实供述了案发当日的情况。当天,李武领取了他工作后的第一笔工资,因为工厂是将钱打到工资卡上,他就与张建国一起骑摩托车到自助取款机前取钱,准备在春节前给母亲买个金戒指表表孝心,因为取款机发生故障无法使用,两人又骑车离开。

  当时,李武骑着车,张建国坐在后面,经过案发现场时,看见前面有一个男子拎着袋子横穿马路,李武鸣了一下喇叭,对方好象没听见,继续往前走。因车速较快,来不及调整的摩托车擦着那名男子过去了。然后,李武看见那名男子扭头朝他们说了什么,因为戴着耳捂子没听清,就认为是在骂他们,遂掉头返回并尾随男子人进入干洗店内。

  “进入干洗店前,我们就想揍他一顿,给他点教训。可又怕打不过他,我就拿出了随身带的刀,如果打不过就用刀捅,自己不能吃亏。”李武交代说,进入干洗店后,他质问汪明强为什么骂他们,汪明强说没有骂。“他正说着,我就上前揪住了他的头发,他用右拳捣了我太阳穴一拳,我就生气了,和张建国一起上前把他按倒,然后就用刀捅了过去。当时也不知道具体捅在哪,也不知道捅了多少刀,后来听见干洗店的员工喊叫,我们急忙跑了。”

  此案在青岛市中院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李武、张建国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虽系未成年人,应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李武无期徒刑、张建国在10至15年间量刑。如果达成赔偿协议可考虑在无期以下量刑。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由于二被告人缺乏对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因一时冲动,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庭审中,二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青岛市中院认为,李武、张建国无端预谋报复他人,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武在犯罪前就持刀在手,明知用刀捅人能致人死亡,却用刀猛烈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等人体重要部位数刀。与此同时,张建国拳打被害人头部,用膝盖顶被害人的面部,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李武是主犯,张建国是本案从犯。

  考虑到李武犯罪时未满17周岁、张建国未满18周岁。案发后,其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武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建国有期徒刑六年。两人连带赔偿汪明强父母53万余元,二人个人财产不足部分分别由其法定代理人予以赔偿。

  延伸

  未成年人犯罪恶性案攀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年满18周岁的公民就是未成年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屡见不鲜。而且,不但犯罪类型越来越多,犯罪性质也越来越严重,恶性案件较多。

  “今年,青岛市中院共受理8起涉少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市中院一审审理的案件,都是性质比较严重的、案情重大,或影响较大,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这是以前三年都没有达到的数字。”市中院少审庭法官高广鹤说,从近两年的案例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涉财犯罪占了六成,暴力犯罪则达到七成。其中,抢劫犯罪占36.9%,盗窃犯罪占24.3%,寻衅滋事犯罪占17.4%,故意伤害犯罪占12 .7% ,强奸、涉毒犯罪等占8.7% 。

  究其原因,首先要找这些未成年人自身的主观原因。通常,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文化水平低,法制意识薄弱。“在青岛法院审理的未年成犯罪分子里,文盲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2.1%,中途辍学成为“游荡少年”的占犯罪时无业人数的23.7%。”高广鹤说,因法律知识贫乏,他们在是非曲直面前界限不清,随波逐流。再加上交友不慎,又出于哥们义气,争强好胜,寻衅报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另外,也不能忽视家庭管教不当、学校教书与育人脱节、不良社会风气、文化垃圾的污染等原因。

  “减少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首先要强调家庭,尤其是父母的责任。人格教育首先来自家庭,然后来自学校,具备完整人格的未成年人才不会有暴力倾向。”高广鹤认为,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越早越好,在上小学之前就应给孩子树立。要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一旦发现未成年人行为异常,家长与老师配合及时采取恰当的预防措施。

  文/本报记者 任金梅(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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