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河南平顶山地税系统干部,包括6名下辖市县区局长、副局长,向时任平顶山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全忠行贿买官。耿全忠还咬出了自己代别人行贿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赵亚平的犯罪事实,后者被中纪委调查。日前,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高新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判处耿全忠有期徒刑10年。
案发 处长被抓,咬出地税“大老虎” 2014年4月25日,中纪委官方网站转发河南纪委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赵亚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证据显示,赵亚平是被之前已被羁押的耿全忠揭发受贿15万美元。按照耿全忠的说法,这笔钱是温某某交给他,他转交给赵亚平的。
耿全忠于2014年3月被抓。任职文件显示,在担任省地税局国际税务处处长之前,2008年7月至2012年3月,耿全忠是平顶山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除了揭发别人,耿全忠还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法院查明,耿全忠担任平顶山市地税局局长期间,于2009年至2012年春节前,收受33人贿赂175.9万元。2014年12月18日,舞阳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耿全忠有期徒刑10年。一审后,耿全忠不服,上诉至漯河市中级法院。他认为,自己向纪委检举揭发赵亚平受贿,应该构成重大立功。但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耿全忠“检举揭发”赵亚平,是其对帮助温某行贿的犯罪事实的坦白交代,不构成立功。2015年7月3日,漯河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调查 2万买到局长,29人同天获任命 平顶山市辖2市4县4区。记者统计发现,10地当中除郏县外全部陷入买官卖官的丑闻当中。
33名行贿人中,包括1名局长、5名副局长,而且除4人行贿前职务不明外,其他行贿者当中只有5人是普通科员,其余全部为各级地税官员。绝大多数人行贿是为了自己得到提拔、调动,另有一名行贿人关某是为了将儿子安排到平顶山地税系统工作。
33名行贿人,行贿金额平均为5.3万元。从行贿前后的职务来看,得到晋升的25人,平均行贿5.4万元;平级调动6人,平均行贿4.67万元。其中花钱最多的是温某,他从平顶山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的位置升任平顶山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一共向耿全忠行贿15万元。
从行贿金额来看,给领导塞钱买官塞多少合适,没有规律可循,都是“凭行贿人的感觉”。如平顶山市石龙区地税局科员郑某,买了“石龙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的职位,只花了2万元;平顶山市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宋某,买“鲁山县地税局张良中心税务所所长”的职位,却花了10万元。
同样是升迁,花的价钱也相差甚远。平顶山市地税局的付某行贿耿全忠,把“宣传教育科副科长”的位子转正了,花了10万元;叶县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孙某升到叶县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位置上,只给了耿全忠1万元。
岗位调整的时间存在规律性特点。记者统计分析发现,平顶山市地税系统在2010年5月出现大面积人员调整,期间耿全忠受贿次数最多,170余万受贿款中的87%是这一时间“进账”的。
33名行贿人中,有29人是在2010年5月27日这一天被“集中任命”。
南阳下属区县
均有干部行贿 在原河南地税局局长赵亚平被查后的第4个月,南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新运被刑事拘留。法院查明,任职期间高新运先后收受他人钱物85次,包括138万元现金、22.7万元购物卡等。记者注意到,85起受贿事实中,有68起系南阳地税系统干部行贿,其中64名干部行贿是为了调动工作或升迁。68名行贿干部中涉及南阳地税系统的局长、副局长26人,其中24人行贿是为了升官。
记者了解到,南阳市地税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各1人。6名“副手”中,3人曾向“老大”行贿。
南阳市下辖区县市16个,均有干部行贿。其中南阳市地税局内最多,达13人。宛城区地税局和油田分局列二、三位,分别涉及6人、5人。记者注意到,约四成的行贿人选择在春节前行贿,一成左右的行贿人在中秋节行贿。多数“买官”者选择在事前行贿,但也有12人在如愿以偿后才给予“谢礼”。
据《法制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