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的李刚被指办假案 河北高院受理

2015-10-14 06: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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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王朝被指为河北保定一桩抢劫案的凶手,然而他却“没有作案时间”,因为案发当天,他在石家庄忙着处理交通事故。此案曾被河北高院发回重审,几经周折,2011年,保定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王朝犯抢劫罪,被判入狱13年。其后四年,该案先后经历10次裁决,最终王朝于10月12日再提起申诉,被河北高院正式受理。

  王朝案办案人是“李刚”

  “王朝抢劫案”从一开始就疑窦丛生。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29岁的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保定北市区警方将王朝抓获,然而,他却有“不在场证明”。

  根据警方调查,案发日中午12点10分,王朝在保定华电生活区陈某家中实施入室抢劫。而交通事故处理文件显示,当天上午和下午,王朝都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但在后来的审判环节中,法院却没有采纳对王朝有利的证据。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诉。四年之间,该案先后经历10次裁决。2011年9月,北市区法院重审此案后,作出与此前一样的有罪判决,王朝获刑13年。上诉之后,保定中院维持原判。王朝向保定中院申诉,被驳回,自此之后,王朝暂停申诉。

  随着王朝案被指为“假案”,该案的主办人也被曝光: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就是“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父亲。但李刚当时正面回应称,此案不存在造假。

  122页申诉状115个疑问

  12日上午,王朝母亲杨惠贤在代理律师孙莹和洪道德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河北高院。相关部门收下材料,正式受理该案申诉。记者看到,刑事申诉状长达122页。孙莹称,早在2011年保定北市区法院一审此案时,辩护观点已经很充分,此次申诉理由与之前差别不大,一共梳理出115个质疑。其总结了三个重点:

  一是王朝没有作案时间。2006年8月11日,王朝当天在石家庄处理与邢某的交通事故,不具备从石家庄赶到保定进行异地抢劫的作案时间。

  二是原审裁决认定王朝犯抢劫罪的核心证据手机通话清单,应当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这份通话清单,我们认为第一是假证据,不具备真实性;第二是空证据,因为不敢入卷。”孙莹说。

  三是司法机关最初认定的王朝案情节值得商榷。孙莹表示:“既然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长时间作案,并且与被害人有激烈的肢体接触,为何警方只在抢劫现场的酒瓶上提取到王朝左手中指指纹一枚?并且侦查办理本案时,是先抓人后取证,侦破过程难以自圆其说。”

  王朝母亲:“这4年一直在等待时机”

  “3629天”——在2015年10月12日的日历上写下这几个字后,住在石家庄师范街的杨惠贤关上门,走路去离家不远的河北高院。这天她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给儿子王朝递交刑事申诉状。

  来自体制内的两个声音让她相信儿子是清白的。一是原审一审第二次开庭后,主审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说,他认为有罪证据不成立,准备判无罪时,突然被法院换下。第二次则是宣判后,来自北市区分局的3名警察交给他一份举报材料,告诉他此案主办人李刚主导了王朝案的造假。

  在“我爸是李刚”事件之后,王朝案被媒体曝光与李刚有关。但李刚经受住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考验”,而王朝也在经历重审的一审和终审之后,于2011年再次被认定为有罪。杨惠贤跌入了谷底。“这4年一直在等待时机。我没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诉,是因为怕浪费申诉的机会。”杨惠贤想的是,一旦被河北高院驳回申诉,就只能走信访程序,向最高法院申诉,“这等于走到了尽头。”据《北京青年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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