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洪雷
10月12日深夜11点35分左右,济南章丘一辆急救车拉着一名摔伤村民赶往章丘市中医医院过程中,行驶至世纪西路、经十东路路口时,突然遭遇车祸。意外导致急救车上的司机、2名医护人员和3名伤员家属不同程度受伤。更为不幸的是,这位摔伤村民在车祸发生后不幸身亡。
13日,车祸中受伤的耿文信告诉生活日报记者,死者是其亲哥哥耿文忠,今年56岁,家住章丘埠村镇月宫村。据其介绍,事发当晚10点左右,耿文忠在屋顶收拾玉米时,不慎从2米多高处坠下。他表示,耿文忠摔落地面后,还能被人搀扶着走路。
下午4点左右,章丘中医医院一名许(音)姓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急救车发生车祸一事,随车医护人员也在住院治疗中,详细情况暂不清楚。
一声巨响过后急救车内乱作一团 13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章丘中医医院。在住院楼5楼病房,记者见到了正在住院治疗的耿文信。此时,他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表情看起来比较痛苦。他的鼻子和额头位置缠着厚厚的纱布,额头部位的纱布已被鲜血浸染成红色。
耿文信回忆称,事发时天色很黑,根本搞不清楚出事的具体地点。当时,急救车上有他的哥哥耿文忠,正躺在担架车上;两名医护人员则坐在担架车旁边。同在车上的还有耿文信以及妻子李某,和二人的嫂子靳某。
“急救车开着开着,突然‘砰’的一声,与前面的一辆车相撞,紧接着,后面一辆车就追尾了急救车。”耿文信说,就这样,3辆车相撞在一起,急救车被紧紧挤在了中间。由于事发太过突然,耿文信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头部就被狠狠地撞上了车上的硬物,瞬间鲜血直流。
突遭车祸,急救车内乱作一团,医护人员和亲属都不同程度受伤。众人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后,准备逃出车外,却发现车门无法打开。
弟弟回忆称车祸前哥哥还能走动 “当时车里车外都很黑,大家又受了伤,没注意我哥哥(耿文忠)的情况。”耿文信说,大约20分钟左右后,另一辆急救车赶到了车祸现场,救援人员将车门打开,才将他们一一救出。不幸的是,车祸发生后不久,耿文信得知了哥哥耿文忠死亡的消息,这让他有些难以置信。“早上,医院院长来病房说让我放心治病。我知道哥哥死了……”
耿文信家住章丘埠村镇月宫村。据其介绍,12日晚10点左右,他突然接到了嫂子靳某的电话,对方焦急地告诉他,耿文忠在屋顶收拾玉米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了下来,“屋顶大约有2米多高”。
他和妻子走出家门后,发现嫂子靳某已经骑着电动车,载着耿文忠来到了村头。“他(耿文忠)只有鼻子处流了血,没有发现其他外伤,意识也没大问题,我还扶着他去了一趟厕所。”
由于担心电动车颠簸,耿文信租了村内一村民的面包车,将哥哥拉到了埠村镇医院。
镇医院医护人员给耿文忠检查后,建议转到章丘市内的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镇医院没具体说伤情,我们家属也怕出现其他问题,就拨打了急救电话叫来了急救车。”耿文信回忆,上了救护车后,哥哥耿文忠起初是坐着的,车上医护人员叫他躺在担架上,他这才躺下了。
律师说法
应查明死亡和车祸之间的具体关系 原本是救命的急救车却路遇车祸,被救治者在车祸发生后不治身亡。这类事故在法律层面应当如何分析处理呢?就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
王伟律师称,无论死者的具体死因和车祸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伤病员上了急救车,双方就形成了一种类似合同关系;在车上发生意外情况后,对方应当进行民事赔偿。
王伟律师表示,具体处理起来,类似事故中,应当首先分析伤病员死亡原因与车祸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来衡量死者耿文忠先前从房顶跌落对其死亡造成的影响较大,还是车祸对其最终死亡产生的影响较大。比如,需要考虑是否因车祸延误了救治时间而导致了伤病员死亡。而且,车祸发生后,车上医护人员是否进行了及时妥当的处置也应当予以考虑。v另外,导致车祸的具体原因也需要交警部门给出权威的定论,到底是急救车承担的责任大,还是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王伟律师具体分析称,如果车祸是造成耿文忠死亡的主要原因,并且急救车对车祸负主要责任,那么急救车所属单位就要对其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急救车在此次车祸中承担较小责任,也应当由急救车方面先向死者亲属赔付,然后再向对方车辆追偿。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兴省也认为,应当具体分析耿文忠死亡原因和车祸原因,然后再具体划分死者、急救车、另一事发车辆之间的权责关系。姚兴省律师建议,应当先对死者进行尸检,确定真正的死亡原因。
案例链接
救护车运送车祸伤员再次遭遇车祸 2005年1月17日晚,重庆铜梁男子陈龙(化名)因为骑摩托车出车祸,救护车在拉起伤员途中遇车祸,陈龙同担架一起被甩出了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全部由当时闯红灯的肇事车司机承担。
铜梁县(现已撤县改区)法院审理认定,救护车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1月,重庆一中院审理认为,陈龙的死亡是担架没固定在救护车内和与肇事车辆相撞共同行为结合发生的,医院有过错,遂终审判决:肇事车辆承担70%责任;铜梁县医院承担30%的责任,赔偿约3万元。据《重庆晨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