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郑某某与朋友和同事在宁化路一家餐馆聚会,因较为高兴,多喝了几杯,结束时,已是次日凌晨1时许,郑某某虽然喝多了,但心存侥幸,认为凌晨没有交警查车,就开着车回家。当车沿人民路北向南行驶至瑞昌路路口时,酒精作用下的困乏涌向全身,郑某某只觉眼前朦胧,不能继续驾车前行,他便将车停下,歪头就睡着了。这辆车停在了路中央,影响了其它车辆正常通行,路人报警。
四方交警大队的民警赶到时郑某某还在呼呼大睡,一股强烈的酒味透过车窗飘了出来。民警拍打车窗将郑某某叫醒,他见交警出现在眼前,突然回过神,酒醒了大半,打开车门下车后趁民警不注意撒腿就跑。但由于酒精作用,郑某某没跑出几步便被民警追上。民警现场对其做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47mg/100ml,郑某某涉嫌醉酒驾驶。目前,郑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昨天,郑某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的还有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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