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女市长"被诉受贿1430万 帮调工作收金条

2015-10-18 13: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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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6日,山西省4四名官员被“双开”,其中两名女性官员均与他人通奸,这里面就包括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近日,山西太原检方对杨晓波的指控首次披露,杨晓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30余万元,受贿物品中除了翡翠首饰、金条,还有百达翡丽以及卡地亚等名表。

  女市长与人通奸

  杨晓波,1971年11月出生,曾任山西省高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在此前她曾担任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4年11月26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转发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消息,山西省一日内四名官员被“双开”,其中两名女性均与他人通奸,其中就包括杨晓波。

  经纪委部门调查,杨晓波在担任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被控受贿1430余万元

  记者发现,杨晓波的起诉书公布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时间为今年9月18日,记者查询发现,这是自杨晓波落马后,其案件具体情况首次向社会披露。

  起诉书虽然并没有提及杨晓波的名字,但根据起诉书显示的相关信息可以确定起诉书中提到的杨某某正是杨晓波。比如,起诉书指控杨某某曾在挂职锻炼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一宾馆内收受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一张。而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年初杨晓波受山西省委组织部指派到四川省双流县挂职锻。

  起诉书显示,因涉嫌受贿罪,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杨晓波2014年9月4日被太原市公安局逮捕,后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检方认为,杨晓波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3余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帮人调动工作收金条

  杨晓波被指控的内容共计41项,受贿总额达1430万余元。被控受贿内容中,单笔金额最高的为30万美元,单次收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有两次,她受贿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人民币。此外,翡翠首饰、金条、百达翡丽以及卡地亚等名表也被检方列入指控杨晓波的受贿物品之中。

  在41项指控中,前13项是相关企业人员通过向杨晓波行贿钱物等形式,请求杨晓波对所在企业提供帮助。比如,2012年7、8月,张某(另案处理)为了谋求杨晓波的关照及帮其催要工程款,在杨晓波挂职锻炼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一宾馆内送给杨晓波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一张。2012年中秋节前,张某又在一小区外的路边送给杨晓波50万元人民币。2013年春节,张某到杨晓波居住的家属院以看望为名,送其30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剩余的28项内容主要涉及杨晓波帮下属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子女亲属工作调动等方面收受贿赂,这其中,涉嫌行贿的人员不仅包括乡镇干部,也包括一些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比如,2012年春节前,某镇党委书记司某(另案处理)到杨晓波宿舍内,向其杨表达了想竞争某市发改局一职务的意愿,并送给其两根金条(每根重量为500克)。同年2月,司某某如愿以偿,为感谢杨晓波的帮助,2014年春节前,司某再次送给杨晓波1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显示,案发后,杨晓波近千万的受贿款在案发后仅仅追回赃款人民币249万元,美元6万元。《北京青年报》供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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