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一小区买房时赠18年物业费 结果只送9年

2015-10-22 08:5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10月20日,市民赵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底他在城阳区宏通路一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置业顾问李先生和赵先生讲好,只要买房就赠送3年物业费,如果还能介绍顾客过来买房子的话就再额外赠送12年物业费,所以赵先生就介绍弟弟也在这里买了房子。但是当赵先生签完合同买下房子之后,对方不承认当初承诺的赠送物业费的事 ,这让赵先生感到很气愤。售楼处销售部门的毕经理对记者表示,因为置业顾问违规操作,所以才不赠送。

  “今年3月底的时候,我看中了城阳区宏通路一小区的房子,再加上该小区的置业顾问李先生和我说现在买房还将免费赠送3年物业费,所以禁不住李先生的劝说,我就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赵先生对记者说,“当时李先生还对我说,如果还能介绍一个人过来买房子的话,将会再额外得到12年物业费。所以我就介绍弟弟也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

  按理来说,新买的两套房子,每一套房子都免费赠送了3年物业费 ,再加上赵先生由于介绍了自己弟弟在该小区也买了一套房子的缘故,又可以额外得到12年的物业费,所以赵先生兄弟两人的房子,一共有免费赠送的18年的物业费。

  “当时我害怕只有口头上的协议不靠谱,所以我也就让李先生签了一个字条,证明我现在两套房子一共有免费赠送18年的物业费 。”赵先生说道。

  赵先生为以防万一,让李先生签了一个字条,但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之间还是出了差错。“当时和我签订字条的置业顾问李先生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就离职不干了,我害怕承诺的赠送18年物业费打了水漂,于是就赶紧找到了售楼处。”赵先生对记者说道,“售楼处一位姓毕的经理接待了我,说是那张字条是他们置业顾问违规操作的,再加上现在李先生离职,所以他们不承认这张字条,只会免费赠送我们9年物业费,不是18年。”

  不过,虽然毕经理认为给赵先生免费赠送18年物业费的事情,是离职的置业顾问的违规操作,不符合公司的规定,所以不会给兑现。但是本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还是对赵先生承诺,会在接下来的卖房促销活动中,找一些同等类型的赠送商品来顶替违规操作多送出的9年物业费。

  “毕经理当时和我说,接下来的十一房屋促销活动中,可能会免费赠送车位,所以他们也会看看能不能帮我办理一个免费车位,我觉得解决方案可以接受,于是就同意了。”赵先生说道,“但是见十一过后好多天,对方都没有打电话给我,我就又跑到了售楼处,找到了毕经理 ,但是这次他却直接对我说,赠送车位办不了了。”

  这让赵先生感到很气愤,一气之下和毕经理吵了起来。

  “当时买房承诺给的条件说是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后期的补救方案又不给兑现,这不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吗?”赵先生说道。随后,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一直处理这件事情的毕经理。

  “按照我们当时的规定,只要在这里买房子,每套房子就会免费赠送3年物业费 ,如果老客户介绍新客户,那么老客户还会额外得到3年物业费 。所以说赵先生兄弟俩在我们这里买了房,并且赵先生的弟弟是赵先生介绍过来的,所以赵先生算老客户,最后赵先生兄弟俩应该有免费赠送的9年物业费。”毕经理对记者说道。

  至于为什么李先生当时会多承诺赠送9年的物业费,毕经理对此解释道:“为了多卖房,一部分置业顾问会违规操作,承诺多送物业费,这是不符合我们规定的。不仅李先生这样,还有好几位置业顾问都这样,我们已经把他们都辞退了。”

  但毕竟当时是自己手下员工的工作失误,所以毕先生也向记者承诺,会再和赵先生见面协商,争取得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随后,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了赵先生,赵先生对记者表示,毕经理已经与他约好了一个时间见面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这件事情。

  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杨昀迪]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物业费 城阳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