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解决这一“顽疾”?近日,记者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积极探索“解欠”工作新路子、新方法,“解欠”工作亮出“五招”。今年以来,在该局协调解决的76批次房建领域讨薪案件中,有71批次发生在2015年春节(2月18日)之前(占总数的93.4%);有5批次发生在2015年春节之后(占总数的6.6%),房屋建筑领域讨薪案件同比减少80%。
中秋和春节是讨薪高发期
据了解,平度市拥有建筑业企业37家,从业人员1.3万人。该局一直高度重视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提高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高度,提前着手,防患于未然。每年中秋节和春节是建筑业工人讨薪的“高发期”,针对这种情况,今年8月初,该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在建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对存在问题能及时解决的马上安排专人处理到位,对确有困难、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项目,会同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制订详细工作方案,争取尽快解决,并将工作情况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8月27日,平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建设局、人社局、公安局以及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园区)等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责任进行了分解。同时,该局把摸排情况及会议研究确定的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得到市委领导的表扬。今年以来,在“解欠”方面该局重点采取了“五个坚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解欠”采取“五个坚持”
坚持预防为主,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关口前移。凡新开工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该局均要求建设、施工单位书面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此规范约束其经营行为,并按照青岛建委、人社局、公安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收取建设单位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收取后,该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若建设单位资金确实周转困难,将及时解控,但建设单位必须承诺在2个月内重新缴存到位。与此同时,严格预售资金管理,拨付前先对项目合同履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查,如项目存在拖欠问题暂时不予拨付,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拿出具体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方案后再予以拨付,以促使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坚持主动排查,变农民工上访为主管部门下访。该局会同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专项排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排查4次,排查工程项目176个次,发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87起。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实行提前介入,及时召集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预警谈话或下达《督查拖欠款通知书》,制定详细拨付计划,督促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的进行严肃处理。
坚持“拖欠快报”制度,强化监理单位监督作用。建立实施并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平度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总监巡查和“质量、安全、拖欠”快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工程监理单位一旦出现上访讨薪迹象,按照文件规定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便于及时进行协调处置。对于知情不报或未及时上报的,严格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扣分。
坚持严管重罚,加大惩处力度。对建设单位因不及时拨付工程款引发集体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限制其新开工项目的手续办理;对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其评优资格,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年审等方面进行相应限制。对发生欠薪上访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处罚;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属外地企业,清出平度市场,属本地企业,暂停其承揽新业务。如在××小区项目工人讨薪上访处理过程中,该项目施工单位对此项工作推诿、扯皮,配合不到位,该局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市场主体信用考核扣10分,并建议青岛建管局将该公司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
坚持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在日常工作中,该局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重点打击恶意讨薪行为,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局有效解决了翰林府邸、东丰台堡村民安置楼、南村镇北村社区等项目的上访讨薪案件。青岛市首例恶意欠薪入罪案件在平度市看守所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崔××因恶意拖欠39名务工人员16.02万元工资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此,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40余名建筑企业负责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旁听判决,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通讯员 言实 登超 月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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