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85次收受他人钱物,受贿138万元现金,30.7万元卡和礼品,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该市地税局局长高新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该案同时牵涉60余名本系统干部、职工,其中局长、副局长26名。那么,这一令人吃惊的腐败窝案是如何发生的?此案发出了哪些警示讯号?
■借调整干部 收受贿赂 2009年3月,高新运就任南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直到2014年8月案发。在担任局长的5年多里,他先后8次调整干部,平均每8个半月一次。
2010年春节前夕,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张立宪和另一名干部张某丁先后分别送给高新运1万元现金,希望在干部调整中得到关照。2个月后,2人如愿以偿,张立宪从油田分局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某丁接替张宪立,提拔为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
随后,送礼的人纷至沓来。有些干部一次送礼未达到目的,就送第二次,第三次……。例如,2011年1月,南阳市高新区地税局副局长姜某某为调整工作岗位,到高新运办公室送了5000元现金;次年1月份,又送了5000元现金。同年4月,他被调整为南阳市宛城区地税局副局长。
记者采访中获悉,2010年6月和2012年4月,高新运对南阳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调整,他先后收受40名干部的贿赂共计66。5万元现金,以及10万元购物卡和加油卡。判决书显示,在当时南阳市地税局局领导班子6名副手中,3人曾向“一把手”行贿。
上行下效。高新运利用干部调整收受贿赂影响恶劣,南阳市地税系统不少人仿效。其中南阳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晨煜先后收受直属分局原局长周某某、高新区地税局原局长张某某、税务稽查局原局长李某某的贿赂,为这些人的提拔、任命提供帮助。
■为企业谋利 税官收钱 除了利用干部调整受贿,以高新运、周松山、王晨煜为代表的南阳市地税系统贪官,还通过随意给企业减免缓税收,为自己开辟第二条致富之路。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为和高新运搞好关系,以求在涉税方面获得关照,河南宛运集团副总经理杨某某、河南天工集团董事长张某戊、河南中源化学股份公司总经理孙某某等企业负责人,多次向高新运行贿。
“税官”收到好处后,为企业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便利”。唐河县检察院调查发现,2006年,南阳市某房地产企业老板王某在邓州市开发古城广场项目时,为让时任邓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的周松山在减少税务稽查、缓缴税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利用周松山嫁女之机送上5万元礼金,后又向周松山行贿50万元。另据周松山交代,他曾收受段某15万美金,帮其降低土地开发价格。
损了公家,“富”了个人。根据对南阳市地税局副局长王晨煜夫妇调查的相关线索,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调查之初就发现,王晨煜夫妇的资产信息令人咋舌:其在银行有近千万元的资金流转,且在南阳、海口、北京等城市的繁华地段有数套房产。对王晨煜住宅进行搜查的结果更令人震惊:共搜查出贵重单反相机37部,珍贵玉石11个,价值3万元的茅台酒多箱,总价值100余万元。
分析 暴露出税收工作存一些漏洞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姜保忠认为,此案暴露出税收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以南阳市唐河县地税局税款征收流程为例,无论是纳税人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征收方式认定,还是对纳税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或自行强制执行,整个过程完全依靠税收管理员进行,该种“单线”关系导致税收征稽体系相对脆弱,容易使税收成为“大漏筛”。必须完善税收制度建设,既要有效防止腐败,也要堵住税收“跑冒滴漏”。
该案也暴露出一些机关、单位选人用人的不公开、不透明,导致腐败发生。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队伍大、层级多、链条长,又是经济管理和税收执法部门,必须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能让权力内部封闭运行。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