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游客不只是受害者

2015-10-26 14: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张枫逸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必须从买卖双方入手,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处理游客不是目的,关键在于以此倒逼广大游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治精神,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并积极参与举报和监督。

  国家旅游局25日作出提示,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10月25日《法制晚报》)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直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过,作为“不合理低价游”的另一方,涉事游客一直被视为受害者。不仅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理意见,旅游部门和消协组织事后还会积极为当事人维权。然而事实上,当下“不合理低价游”泛滥,游客并不只是受害者。有需求才有市场,一些旅行社恰恰是利用了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同时,根据《旅游法》,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内容包括行程安排、费用标准等。然而,一些“低价游”的经营者往往施加小恩小惠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签署一份合乎规定的虚假合同,以应付旅游部门执法检查。少数游客与旅行社沆瀣一气,配合其签订虚假合同,已经违背了合同法的规定,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再者,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依法对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不仅不利于自身索赔维权,也给旅游部门的执法监管制造了障碍。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必须从买卖双方入手,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否则,盯住旅行社而忽视游客,无异于“关前门、开后门”。处理游客不是目的,关键在于以此倒逼广大游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治精神,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并积极参与举报和监督。

  网上,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游客怎么鉴别是不是“不合理低价游”,被旅游部门处理会不会是“躺着中枪”?这种担心有些多虑。今年十一前,国家旅游局专门印发意见,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比如“低于当地旅游部门诚信旅游指导价30%”,游客完全可以对照入座,按图索骥。更重要的是,旅游部门对于游客的处理,针对的是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签订旅游合同,不帮助旅行社弄虚作假,这是每一位游客应该做到也能够做到的。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