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纳税人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税务机关在受理时要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据《法制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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