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27日讯(记者 张同顺) 10月27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门诊与慢性病管理处处长马青做客“在线问政”回答网友提问。马青在问政中介绍,目前本市共有54个病种可以办理门诊大病证。
申办门诊大病证时,参保人需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申办病种的相关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社会保障卡等,并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报其参保地所在的市、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其中,选择定点在市立医院、401医院、青大附院(西海岸)、青岛市传染病医院的市内六区参保人,应到拟定点的医院医保办提交申办材料。办理了门诊大病的参保人,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问政中,还有网友说,他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目前未与任何社区医院签约。现在因病需要去青大附院住院治疗,可以直接住院吗?还是需要找一家社区医院签约,再转诊去医院?
马青表示,根据青人社办发【2014】16号文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签约参保人患病应首先在本人定点社区首诊,除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外,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应由签约家庭医生审核签字,办理转诊登记手续。2015年是城乡统筹过渡期,为了方便参保居民住院就医,目前可选择从社区办理转诊手续,也可直接到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
这些病可办门诊大病证
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白血病;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特发性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尿崩症;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结核病;精神病;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血友病;肢端肥大症;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缺乏症);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戈谢氏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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