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规今起施行 "网上造谣"等行为将入刑

2015-11-01 08:02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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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法规,将从今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全文共有52项修改内容,增加了很多新规定,对现实社会热点问题和司法实践争议问题作出回应。除众所周知的嫖宿幼女罪寿终正寝、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可入罪外,超速飙车、医闹、替考、辱骂法官、网络造谣、虐待老病残幼、私藏禁书等恶行,之前多数是治安处罚,而今后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了。记者采访我市部分法院的法官以及律师等,为大家梳理出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再干这些事将受到刑事处罚。

  ■谣言:

  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款的罪名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确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罪构成要件一个是编造,第二个是故意传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马新说,具体的量刑标准在实践中要看犯罪造成的后果来决定,预计最高法也会出台细则司法解释。关于追溯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之前在网上类似的情况,一般牵扯其他罪名的,按照其他罪名判罚。

  “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马新提醒大家,有些网站、个人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点击量,惯用转发甚至编造一些虚假信息的手段,但法律不管你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动机,造成了后果将一律按照规定判罚。

  ■闹事:

  “医闹”带头者最高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医疗纠纷中,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介绍,之前出现医闹,各地一般是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处罚。

  ■替考:

  国家考试替考最高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在国家考试中,无论是找人替考的“学渣”,还是替人去考试的“学霸”,一旦被发现,两人都会面临刑事处罚。“千万不要再为了金钱或者所谓的‘哥们义气’去替别人参加考试了。”法官提醒,之前替考可能一般是受到取消该门考试成绩的处理,个别严重的也是几年内禁考,今后如果再替考可能要进班房了。

  ■拐卖:

  收买拐卖妇儿追究刑责


  《刑法修正案(九)》将第241条第六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介绍,以往对收买妇女儿童的情况,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对此的说法是“可以不追究责任”,但“可以”与“应当”在法律规定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后者才具有强制性。“这次修改后就完善了,规定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也就是明确了这种行为要处罚。”法官解释,所谓“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来说,买方和卖方同样有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更有利于打击和减少拐卖的发生。

  ■虐待:

  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判3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保姆或养老院虐待老人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只要达到了一定程度,造成一定后果,就构成判刑的标准,比如致使孩子受伤等情况。”市北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赵伟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幼师、保姆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养老院等单位以及单位主管人员也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

  ■禁书:

  私藏恐怖主义图书判3年


  《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赶紧回去翻翻书柜,有禁书就赶紧处理吧。

  ■超速:

  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


  开车喜欢超速、超载的校车司机们和客车司机们,国家如今对你们提要求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133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个突出变化,就是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市北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之前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行为的处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最高罚款2000元;超速行为除了最高2000元罚款,还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司机除了要面临这些处罚,还可能要进班房了。

  ■假证:

  使用假身份证明属犯罪


  在刑法第280条后增加一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条修改了现行刑法中对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规定,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其他要点:

  ■九项罪名可以免死刑


  之前我国涉及死刑的罪名共55个,《刑法修正案(九)》减少了9个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加大惩处腐败力度

  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规定具体数额,改为视情况而定,并增设终身监禁的规定;增加规定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

  ■强制猥亵男性将入刑

  此次将强制猥亵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14周岁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

  记者 孙启孟

  <<其他新规

  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清理

  11月1日起,全国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取消和暂停征收。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此前的有关通知,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房屋租赁手续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据悉,此次收费清理涉及15个部门,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36亿元。

  引发群体性投诉将被约谈

  《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该办法,经营者若出现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八种情形,将被消协组织约谈。

  据悉,约谈内容包括告知被约谈单位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行为的危害,建议整改内容和期限。被约谈对象将对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及自律制度等情况进行说明,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营者,消协组织通过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消协组织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从制度上解决“红顶中介”

  环保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为从制度上解决环评普遍存在的审批环节不够公开、“红顶中介”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新修订的环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

  寄快递要实名制登记

  公安部等15部门决定,从10月22日持续到明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将落实寄递物流实名登记、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等管理制度,其中实名制登记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实名制登记后,各地快递物流公司除严格验货外,还必须核实寄件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寄快递还要“验明正身”。

  技工教育纳入职教条例

  《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将技工教育纳入适应范围内,并规定中职生均经费标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的1.5倍。同时《条例》对教师任职条件、培训评聘也做了要求,没有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经历或者经验的初任教师,执教专业课前需要到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实践锻炼,并对学生顶岗实习明确报酬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新版本

  山东省住建厅出台新版 《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与此前正在执行的版本相比,增加不少新内容,:预售还是现售,合同书不一样;已抵押、出租的房子销售时要明确;购房者的信息,开发商需保密;房子隔音咋样,也要写进合同;承诺的装修不能只口头说说等等。

  记者 吴帅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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