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4日讯(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2日,城阳交警大队对两名酒司机进行处罚,因两人都有酒驾被处理的记录,他们将受到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0月20日晚10时左右,城阳区绣城路与文阳路路口,民警设点夜查,一辆车号为鲁B837G0的白色小面包车被拦下,司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据了解,该司机姓刘,今年9月份就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第二次被查处时他的驾驶证还被扣留在城阳交警大队。民警讯问为什么再次酒驾时,刘某称,“电视上的专家说,少喝啤酒可以提神”,所以每天出车前喝上半瓶啤酒。
10月24日下午3时30分,城阳区长城路与春阳路路口,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一辆车号为鲁B735C0的小轿车被拦下,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据了解,该司机姓李,初次酒驾被处罚是在2012年9月18日晚9时,当时李某饮酒后驾驶鲁B735C0号小轿车被民警查获,当时酒精含量为72mg/100ml。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