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会不会增加百姓医疗负担?专车怎么定价?事关民生的水电气价格改革有什么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5日就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不增加群众医药费负担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百姓关系密切。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说,改革要坚持调放结合。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及时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争让价格趋向合理;要科学核算医疗成本,确保总量不增,结构可以调整,以理顺价格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一定要落实政府责任,统筹考虑患者、医保、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利益。总的原则是确保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许昆林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稳步推进,有多少空间就调多少。争取年底把指导意见印发全国,力争明年取得明显进展。
专车倾向市场定价 许昆林说,在我国,出租车作为大众公交的补充,基本实行政府制定价格,市场准入也是管制的。
“对于新出现的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不管是专车或是其他,目前比较倾向的意见是市场定价。”他说,但即使市场定价,相关公司也要规范运营,公平、公开,有规则、可监督。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许昆林说,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不可能单兵突进。我国天然气行业充分竞争格局尚未形成,价格改革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推动相关环节价格放开。
我国正在推进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说,除新疆、西藏外,其他省区市已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9个省区市的321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6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制定六部反垄断指南 近日我国公布了新版《中央定价目录》。李朴民说,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很快完成。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完成定价目录修订工作,项目数量平均减少55%。许昆林说,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就是各级政府的定价权力清单;定价目录之外的,政府不能进行不正当价格干预。
他说,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要尽量减少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更多采用办法、机制、规则来管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征求地方部门意见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巡视员董志明说,为了进一步明确反垄断制度的指引性规则,给市场主体更明确的合理预期,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要求,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反垄断指南。
他说,目前正推进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指南、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宽大制度指南、经营者承诺指南、违法所得和罚款计算指南、垄断协议豁免程序指南等六部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其中,禁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已形成初步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卫计委
去年居民去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元 日前,国家卫计委下发《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6% ,按可比价格上涨4.5% 。
《公报》就医院病人医药费用指出,201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6%,按可比价格上涨4.5%;人均住院费用7832.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2% ,按可比价格上涨3.2%。日均住院费用811.9元,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上涨。
2014年,医院门诊药费占48.3%,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38.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中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