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苏连云港电大一女生多张被扒光衣服殴打的照片热传。日前,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本案主犯郑某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他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据了解,郑某因琐事与大学生孙某产生矛盾,怀恨在心,伺机报复。5月10日晚,她发现赵某和孙某通过手机在聊天,让赵某将孙某约出。见面后,郑某怀疑孙某偷了其手机,和杨某、万某和封某4人对其拳打脚踢、用石头和烟灰缸砸头等手段进行殴打,并脱光孙某衣服拍裸照,剪其头发。杨某等人又将照片放到QQ空间。据《新京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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