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现场
半岛网11月9日消息 “双11”来临之际,青岛市工商局于今天组织召开全市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通报青岛市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消费维权预警工作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会人员包括全市7家电商企业负责人,购物消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和市物价局有关处室的负责人,以及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网监处和市消保委主要负责人。
约谈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王云洪对网购中的价格政策作了宣传和提醒,市工商局通报了2015年1至10月青岛市电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宣讲了规范网络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电商企业落实无理由退货提出了相关要求。
市工商局刘伟政副局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要求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双11”期间,电商企业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自觉树立起电商平台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二电商企业要认真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保护好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借助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等工作理念,强化网上购物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电商企业要重视消费者的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经营者不得推诿,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要积极优化团队管理,改进服务质量,妥善解决购物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电商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网络经营者、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社会共治格局。
五是“双11”期间,工商机关要加大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围绕当前网络购物消费市场的特点,要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文/图 王君莉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