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11月11日,日照市物价局召开日照市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供热企业、消费者等参加听证会。听证会通过了听证方案,并将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文执行:供热价格每平方米由24元下调为23元。市区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居民供热价格:基本热价由每平方米7.2元下调为6.9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68元。
价格调整,每平米降1元
本次价格调整,对房改面积收费的居民用户来说,供热价格每平方米由24元下调到23元;对不带电梯的商品房居民用户从价格方面来说,由21.6元降至20.7元,对电梯的商品房居民用户从价格方面来说,由20.4元降至19.55元,降价幅度均为4.17元,每年可减轻居民负担约800万元。
据悉,全省十七地市在计费面积、供热天数上存在差异,日照市在实际收取热费时采取了打折措施,是全省十七地市中唯一采取打折的城市。房改房按房产证面积计费;不带电梯的商品房按房产证建筑面积的90%计费;带电梯的商品房按房产证建筑面积的85% 计费。
此次降价调整后,201 5~2016供热季供热费为23元/平方米,折合成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标准日照房改房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18.4~19.55元,商品房收取标准为20.7元/平方米,带电梯的商品房收取标准为19.55元/平方米。
听证会上,不少消费者都提出此次降价幅度与心理预期有差异。据悉,以2014~2015供热年度为例,日照市热力公司自产热源供热面积只占总供热面积的17% ,煤炭成本只占总成本的8.8% ,因此煤炭价格下降,对热力公司供热成本的影响比较小。相比去年供热单位成本每平方米下降0.6元,主要因素为,外购热源减少了239.94万元,总供热面积增加83.76平方米。
2015~2016供热季价格按照政府定价机制经成本监审,热力公司2014~2015供热季供热平均成本为22.14元/平方米,按照利润率最高3% 核算的销售价格应为22.80元/平方米。按规定市热力公司应执行销售价格22.80元/平方米,实际执行销售价格为23.71元/平方米,降价空间为0.91元/平方米。结合政府对供热体制改革的要求,综合考虑,将今冬供热价格由24元/平方米调整为23元/平方米。
另外,记者了解到,前几年煤炭高价运行时,为了维持供热价格不变,日照市政府给予热力公司补贴“抵亏”,而今年煤炭价格处于低位,政府也不再发放补贴。
降价后保证温度是根本
“我赞成此次价格调整方案,但降价后保证温度才是根本。”听证会上,居住在昭阳小区的宋全芹说。记者注意到听证会上多位消费者都表达了对该问题的关注。对此,日照市物价局也要求,日照市热力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应做到“质价相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实行政府采暖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根据这一规定,日照市不再单独针对低收入群体制定供热价格优惠政策,关于这一问题,日照市物价局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实行补贴的建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