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 林刚) 莫名开通了快捷支付功能,卡被异地消费,划走了9760元……本报接到市民线索,类似的盗刷事件往往投诉无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也表示,金融消费的安全保障一直在加强,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
14日,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一张工资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开通了快捷支付功能,而在发卡时,他的工资卡并没有该功能,正是该功能让他损失了卡上的9760元。“银行起先说帮忙给追回来,可3个月过去了却没有任何消息。”杨先生称,无奈之下,他将银行起诉,法官进行调解,银行方面却坚决不愿赔偿,目前该案还在审理。
在向本报反映银行卡被盗刷的几位市民中,他们几乎都有着同样的遭遇:银行让储户报案,公安让市民找银行,这使得众多受损市民遭遇维权难。
银行卡在被盗刷之后投诉无门一直是广为诟病的一大问题。记者查阅发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的这份《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真是希望这份文件能帮助到我们,将我们损失的钱财尽快追回。”被采访的多位财产受损市民都有着这样的愿望。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这份文件,14日记者联系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该行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他已经通过新闻了解到了这一消息,但还没有见到具体文件,后续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但总的来说,我国在保障金融消费安全方面的努力正在不断加强,对这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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