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20条金融新政 新设金融机构最高补1亿

2015-11-19 06: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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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20条政策,从聚集金融资源、鼓励金融创新、壮大资本市场、吸引金融人才四方面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汇聚青岛。《措施》包括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多一次性补助1亿元。对新引进的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及3年的免费人才公寓。

  法人金融机构最多补1亿元

  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5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50亿元以下、4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000万元;40亿元以下、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6000万元;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4000万元;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自开业起5年内,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适当补助。新设立、迁入金融机构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鼓励机构注册所在区(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给予补助;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对青岛市现有的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按其新增资本扣除政府投资额后的1% ,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业务管辖范围只覆盖山东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业务管辖范围包括山东省及其他省份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设立三大金融创新奖

  为了促进金融创新,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共包括三大奖项。

  一是创新贡献奖。对在争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重要金融项目和金融资源引进等方面作出重大创新和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一等奖评选1个,奖励300万元;二等奖评选2个,各奖励200万元;三等奖评选3个,各奖励100万元。

  二是项目创新奖。对在支持实体经济、社会保障、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财富管理建设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予以奖励。一等奖评选1个,奖励100万元;二等奖评选2个,各奖励50万元;三等奖评选3个,各奖励30万元。

  三是研究创新奖。对在围绕青岛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等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一等奖评选1个,奖励50万元;二等奖评选2个,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评选3个,各奖励20万元。

  企业上市补贴最多300万

  在壮大资本市场方面,青岛市对拟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的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市级重点拟挂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按照不超过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0万元。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本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青岛市还将采取基金园区、基金家园、资本大厦等形式,加快基金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公益慈善基金,加强基金业与慈善公益事业融合发展。

  为金融人才提供3年免费公寓

  对新引进的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补贴;有住房需求的,由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政府为其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人才公寓;并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

  同时,为鼓励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遴选一批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根据其经营业绩和对青岛市的贡献,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市本级扶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措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

  重点突出,奖励幅度国内最大


  “此次出台的金融新政策有六大亮点。”青岛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一是政策覆盖面更广泛。出台的新政策中,在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落户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将对各类财富管理、金融市场机构、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落户的补助统一纳入到一个政策文件中,政策内容更加全面,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二是政策竞争力更强。为营造使本市发展金融产业更加优化的政策环境,为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新政策加大了金融机构落户、增资、区域性管辖机构的扶持力度,并对新设和引进对本市经济金融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机构等特别重要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政策竞争力更强。

  三是政策支持重点更突出。新政策重点突出了对法人金融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奖励,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如新注册的法人机构根据注册资本情况,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比原政策进行了大幅提升,达到国内最优水平。并将各类财富管理机构、金融要素市场机构等纳入政策支持体系,成为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政策的显著特色。

  四是政务服务政策更优化。新政策支持各区市高标准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试验区配套功能区,对功能区内用于金融产业发展的土地,由规划部门明确金融保险用地性质。并将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在开发、建设、注册等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间,支持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入使用。

  五是鼓励金融创新成为新亮点。新政策首次将金融创新纳入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奖励范畴,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对金融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吸引各类金融资源向青岛聚集、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包括创新贡献奖、项目创新奖和研究创新奖。其中,创新贡献奖主要奖励在争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重要金融项目和金融资源引进等方面做出的重大创新和突出贡献,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项目创新奖主要奖励在支持实体经济、社会保障、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财富管理建设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做出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研究创新奖主要奖励在围绕青岛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等研究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六是对金融人才奖励力度更大。新政策对新引进的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按照有关人才规定给予安家补贴;有周转住房需求的,由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并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遴选一批金融业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根据其经营业绩和对青岛市的贡献,给予一定创新创业补助。

  本报独家专访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易宪容

  金融人才要引进,更要培养


  



  易宪容

  青岛市重点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原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现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一间不大的套间,几件简单的家具,记者在青岛大学留学生公寓见到了易宪容。作为青岛市重点引进高端金融人才、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易宪容主要负责金融、房地产、以及与制度相关的理论经济学方面的研究和授课,“目前正在搭建自己的科研团队,建立一个平台,力求提高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在全国的影响力。为青岛培养自己的金融人才。”易宪容说。

  对于20条措施,易宪容表示:“青岛市政府的一系列政策为青岛财富管理试验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对金融机构和人才的奖励幅度,在全国来说都是比较大的。”不过,易宪容同时表示,在金融人才的聚集中,外部引进只是其中一个途径,也许是最快的途径,但是最重要的途径还是本地人才的培养。易宪容说:“本地人才的培养,能为青岛带来长期的、持续性的人才供应渠道,而且本地培养的金融人才对青岛的依赖度也更高。”

  什么样的人才能达到金融人才的标准呢?“我们要培养的金融人才,需要对所有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基础理论都了然于胸,在此基础上,还要能够根据金融系统的需求和变化,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与中国的国情和市场相适应的金融工具。”

  文/记者 乔秀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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