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与原规定相比,新规明确提出参加创业可折算成学分,新增四种情况大学生不得转学,学校给予学生处分除开除学籍以外,应设置一定期限,到期予以解除。
规定新增“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新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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