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黑烟”车上路行驶不需进行尾气检测,直接由交警部门拦车处罚款200元。
大众网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和交警支队召开的联合工作调度会上获悉,目前济南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占大气污染物来源的15%。为此,两部门将联合加强对大、重型车辆的尾气监管检测力度,通过机动车停放地抽检、道路检测等措施,严格打击冒黑烟、尾气超标等车辆违法上路。
在济南市环保局和交警支队联合召开的工作调度会上,济南市环保局信息中心主任王志国介绍说,目前济南市大气污染物的来源比例为:燃煤27%、扬尘24%、工业生产18%、机动车尾气 15%。下一步,济南市环保局和交警支队将主要通过车辆停放地抽检和道路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尾气监测执法工作。
车辆停放地抽检主要针对从事物流运输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公交车、物流运输车、长途客车、渣土车、工程车等大、重型车辆。环保部门将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抽检单位下达通知,告知要抽检的车辆牌号,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车辆、场地等准备工作。
经检测不达标的车辆,环保部门将暂扣该车环检合格标志副本,并限期维修、复测。逾期未复测或未复测仍不达标的,环保部门将撤销该车环检合格标志,并车辆信息通报济南交警支队,由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进行处罚。
在车辆路检方面,环保、交警部门将在大、重型车辆通行率较高的路段联合执法,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重点监督抽测客货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车、环卫车等大、重型车辆。通过观察筛查,发现尾气排放状况差、未悬挂环检标志、黄标等车辆,由交警部门拦车进行尾气检测。
同时,对俗称的“冒黑烟”车,即“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一旦发现上路行驶不需进行尾气检测,直接由交警部门拦车处罚,驾驶人将被处罚款200元、不记分。
济南市民一旦发现“冒黑烟”车、黄标车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可通过微博@大众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将这类信息抄送济南市环保局和济南市交警支队,并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市民也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