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11月20日电 20日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事件”3名责任民警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阁群系延寿县看守所所长,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范德延系延寿县看守所主管狱政工作的副所长,张秀利系延寿县公安局主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两人犯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3名在押人员杀死一名民警后“越狱”外逃。其中两人被判死刑,另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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