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 魏超然) 2015年3月至5月间,市北一无业男子孙某虚构自己的身份信息,化名为“孙亮亮”,通过聊天软件结识女性,谎称家境好,自己经营酒店,有多处房产等,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又以多种理由诈骗被害人钱财,共有三位女性受骗,孙某获利近3万元。
2015年4月1日,孙某用“七天连锁酒店”的网名加了市民刘女士的微信,称自己是栈桥七天连锁酒店的店长,北京户口,家境优越。4月18日,孙某称他有个朋友能帮刘女士办驾照,索要了刘女士3600元钱。后来刘女士无意间看到了孙某的身份证,发现其使用假名骗自己,就让孙某还钱,孙某给刘女士写了一张欠条,随后就消失不见了。此外,还有两名女性被骗。
2015年6月13日,孙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2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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