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员工的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会影响公司形象,但是如果靠高额罚款以及解聘来制止这些行为,是否太过任性了呢?11月20日,记者看到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具体包括:就餐时插队或留残渣在餐桌上,第一次处罚100元并公开批评,第二次罚款2000元并解聘;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在工作场合或公共场所吸烟,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并解聘。根据通知,22日结束承诺书的签署,拒绝签字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不少员工表示难以接受。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提升公司的形象。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这份员工基本行为规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是无效的。 据《三湘都市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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