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传涛
协会商会从来都不应该与权力有这样那样的暧昧关系,要求现职官员退出协会商会是一种价值还原与常识回归,既能让各协会商会回归到它的原始状态,又能真正为企业服好务。 民政部近期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11月24日,民政部网站公布2015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共有148家。(11月24日央广网)
民政部的用意,显然不只在于减少官员头衔,而在于改变我国协会商会的“二政府”特色,淡化协会商会收费的行政色彩,继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今年7月份,中办和国办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其中对于官员任职协会商会也有明确的指导意见。而明确现职官员不得任职协会商会,同时去除协会领导的行政级别,也应该算是对于相关意见的落地执行。这对于推动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有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许多行业协会商会都以“二政府”自居。所谓“二政府”,基本有两个体现:一是背靠政府机关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这棵大树;二是由现职官员坐镇并摇旗呐喊。这容易造成假象—— 协会是权力所办,也似乎理应由权力所办,得到协会的认可,就能得到官方的背书,更能通过协会打通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继而打通企业与政府机关的绿色通道。应该说,这是长期以来企业形成官方认可依赖症的表现,也是企业真实的生存写照。一些企业,为了得到所谓的官方认可,往往不再乎什么会员费、赞助费等,只要协会商会文件一发,拿钱就非常积极。因此,在协会商会的“二政府”状态下,有关企业某种程度上是“愿打愿挨”的。
但是,近年以来,一些协会越来越像营利化的企业组织,距离公益、维权等行业团体的本质越来越远。即便是做未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评比、期刊和展览,一些协会仍向企业索要各种费用。如此一来,许多企业对协会的各种收费不胜其烦,但因为协会领导就是政府官员,企业也不想因为一些小费用而驳领导的面子,更不想僵化了关系。
从本义上讲,协会商会就是行业内由企业共同组成的维护行业权益、提升行业形象的社团组织,它从来都不应该与权力、与官员有这样那样的暧昧关系,不应该依附于政府机关和官员。从这个角度出发,要求现职官员退出协会商会就是一种价值还原与常识回归,既能让各协会商会回归到它的原始状态,又能真正为企业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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