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上9点半,延吉路附近,一男子骑电动滑板车经过。记者 高绪亮 摄
为了解决短途交通问题,各种新颖的代步设备涌现岛城街头。这类设备因操作简便、易于携带,成为上班族、代驾司机的日常代步工具,甚至被誉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神器”。然而,在代步神器广受追捧的同时,也引出一些新的问题:这种设备能上路吗?安全如何保障?发生事故又该如何认定?
辗转腾挪
代步“神器”频现街头 电动滑板车、独轮平衡车、双轮平衡车……昔日这些只有时尚玩家才接触的设备,如今俨然已经成了很多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每到上下班高峰期,各大写字楼周边都会出现一些在马路上“飞行”的年轻人。他们在拥挤的街道上辗转腾挪,稍有缝隙就可以快速钻过,而被堵在路上的机动车驾乘人员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记者注意到,岛城的万达、百丽、万象城等综合性商场,都有平衡车、滑板车的销售门店。11月29日下午,记者在万象城一家门店看到,店里陈设的平衡车外形十分抢眼,不少市民驻足询问,还有市民正在店外的空地上试骑。
店里销售人员介绍,平衡车有多种类型,价格也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记者看到,独轮平衡车产品说明书上注明充满电需要4个小时,可以跑28公里以上,最高时速18公里。电动滑板车和双轮平衡车性能也大致相同。“平衡车不是电动车,不用上牌。”销售人员介绍,尽管有顾客把它当出行代步工具,但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不建议顾客在马路上尤其是机动车道上使用。
除了实体店,记者在网上也发现有不少平衡车、滑板车出售,价格从数百元到万元不等。一番咨询下来,尽管网店客服均不建议记者骑车上路,但在产品宣传网页中,却都把“拒绝拥堵”“节省时间”作为产品卖点。
辽源路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李涌告诉记者,他在街头执勤时注意到,就在一年前,这类代步设备在路上还很少见到,而一年后的现在,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使用这种设备的人。“确实很方便,但也确实太危险了。”
经济便携
能不能上路却说不清 市民宫先生白天是出入写字楼的普通上班族,晚上则变身代驾司机,出没于酒店与住宅区之间。而宫先生的“座驾”就是一辆两轮滑板车。
“刚开始干代驾的时候没经验,把客人开车送回去以后,回来就得倒公交车,如果遇到很晚的活,只能打车回来。”在同行的建议下,宫先生在网上花1500元买了辆电动滑板车。
“从家或者单位出发直接骑着过去,然后把车子一折叠放在客户后备厢或者后座地板上,送到地方后打开车子骑回来,既省时又省钱。”宫先生说。
因业务需要,市民朱先生几乎每天都有应酬,因此也经常找代驾。他告诉记者,他见过的代驾中,十个人有七八个都使用这类代步设备,小车一折跟双肩包一样大,看上去着实方便。
除了代驾司机,不少上班族也装备了各类代步设备。上周五晚上,记者在福州北路遇到了身着反光背心骑着两轮平衡车的赵先生。“周五晚上和周一早上是一周里面最堵的时候,这两天我基本不开车,就带着这个东西出门,从福州北路到香港中路,最多20分钟,要是开车的话,估计1个小时也到不了。”
赵先生坦言,由于青岛市区的道路多数没有非机动车道,他踩着平衡车在车流中穿梭也是相当小心。“能见度不高的时候不用、道路湿滑的时候不用、早上太早晚上太晚也不用。”赵先生说,为了让自己更加醒目,他还专门模仿夜跑群体穿上反光背心,平衡车上也贴上了反光条。
对于这种代步设备能不能上路的问题,赵先生称他也不清楚。赵先生又说,现在越来越多人开始把这种设备作为代步工具,他估计今后会逐渐放开。
■规定
不能上马路,人行道上更不准用 因操作简便、携带方便、耗能小等优点,这类代步设备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出行,但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是,这类设备的性质究竟如何界定?它们究竟能不能上路?
11月30日上午,记者咨询交警部门获悉,平衡车、滑板车这类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界定。但按照现有的交通法规要求,这类设备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因此是不允许上路使用的。“市民可以在封闭而空旷的区域做健身、娱乐使用,但作为代步工具上路使用,目前是不允许的。”
11月29日上午,交警李涌就在南京路与辽阳西路路口拦下一对骑行电动滑板车的市民,并目送他们在人行道上推行离开。李涌告诉记者,这类电动代步工具不具备任何防护设施,方向、速度甚至制动都要靠骑行者个人平衡能力去控制,而这种驾驶方式和防护水平显然不能在道路上使用。“青岛市区很多道路都没有非机动车道,代步设备不仅不能上马路,人行道更不准使用。”
李涌告诉记者,由于有关这类代步设备的法律法规尚无明文规定,因此他在执勤时一旦发现一般也是以及时制止、安全劝离为主。李涌提醒,此类设备防护性较差,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使用者身体较严重伤害,而且因其性质目前没有明确界定,责任认定也是个很大的麻烦。
除了平衡车、滑板车,近年来各种打着擦边球的“代步车”层出不穷。一些不具备整车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有些甚至在普通电动车上加盖了一个“轿车”外壳,“车辆”在安全性能、动力性能、设计时速等方面均达不到普通乘用车的标准,这些设备上路后给道路安全埋下很大隐患。
■案例
骑平衡车闯红灯致残担责70% 2014年7月4日晚上,小飞(化名)和他的几名同学分别使用IPS自平衡独轮车在路上骑行,在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与石板房南路交叉口北侧时,小飞因急于追赶已由西向东通过路口的同学,急匆匆地闯过了红灯。此时,恰巧一辆小轿车遇绿灯由南向北正常通过,与小飞身体及IPS自平衡独轮车接触,将小飞撞倒在地。事发后,小飞被紧急送医治疗,右胫骨被鉴定为粉碎性骨折,其伤情构成10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小飞使用的IPS自平衡独轮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最终划归为无法确定类型。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飞使用IPS自平衡独轮车由西向东遇红灯通过路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轿车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未确保安全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小飞负主要责任,小轿车方负次要责任。
小飞起诉至海淀法院,法官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判定小飞担责70% ,小轿车方担责30% ,小飞获赔近10万元。虽然获得了经济赔偿,但这名才21岁的青年却变成了残疾人。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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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平衡车上路武汉最少罚20元 2014年12月,北京市交管部门在冬季夜查整顿中,对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代步工具上路行为,进行了纠正和警告。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电动平衡车的登记规定,因此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都不能上路行驶。
而在武汉,对于这种电动平板车或者是电动滑板车、自动平衡车,已经禁止进入到三环线以内或者是两个经济开发区,违者将会视情节严重,进行20元~50元的罚款。央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