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了。昨天,记者了解到,《青岛市财政局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11日施行,家庭困难学生平均每年每生可以获得3000元的资助。
《办法》中所称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据介绍,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也曾出台过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资助标准也分为三档,分别是1000元、2000元、3000元,我市的标准平均比省定标准提高了1000元。
据介绍,《办法》自2015年12月11日起施行。(记者 臧旭平)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