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民王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在青西新区一手机卖场买的手机出现了闪屏问题,所以就去找商家退货。虽然商家同意给王先生退货,但是前提条件是王先生先得交110元当时买手机所赠手机壳的折旧费,商家这一做法让王先生很不能理解。
退手机要交赠品折旧费
“11月23日的时候,我去到了青西新区双珠路春风手机卖场 ,花了4000多元买了一款三星手机。”王先生对记者说道,“当时我还问商家可不可以额外赠送一个礼品,结果商家就赠送了我一个手机壳。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我当时问商家多要的这个手机壳,导致我到现在都无法把手机退掉。”
据王先生介绍道,在买回去之后王先生就发现手机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总是会出现闪屏的问题,根本就无法正常使用。没办法王先生就只能拿着新买的手机去到三星售后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过三星售后工作人员检测之后,确实是因为手机质量问题,所以才会出现闪屏情况。对方工作人员也给王先生开具了检测工单,让王先生拿着这张检测工单去到手机卖场退换货。
“我拿着这张检测工单去到了该卖场要退货,对方工作人员也很痛快就答应我可以给退 ,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我使用了当时买手机赠送的手机壳,所以需要交110元的手机壳折旧费,交上这个钱才能给我退手机。”王先生说道,“工作人员这个说法让我很不能理解,虽然我使用了这个手机壳,但毕竟是手机有质量问题所以我才退货的,并不是我无理取闹要退货,为什么要收取我手机壳折旧费。并且那个赠送的手机壳,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塑料壳,也就用了3天左右,凭什么要收100多元的折旧费。”
由于王先生与手机卖场对于收不收取折旧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所以到现在王先生的手机都没有退掉,严重影响了王先生的日常工作。记者也从王先生发来的照片当中看到,当时商场所赠送的那款手机壳,是一款“SAMSUNGGalaxy S6”透明保护壳,并且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贴着198元的标签。随后记者也在三星某购物网站专卖店上查询到,这款透明保护壳定制版标价为199元,但是普通版却没有售卖。
律师:质量问题退货,不需支付
12月1日下午,记者也据这件事联系到青西新区双珠路春风手机卖场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她并不清楚事情的具体情况,会将这件事情反映给手机卖场的相关负责人,然后让该负责人给记者一个答复。但是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对方都没有给记者一个答复。“我现在真后悔当初多嘴问对方要了这么一个赠品,结果惹出了现在这么一个事。”王先生说道。
那么,如果消费者要退买的东西,当初卖家所赠送的赠品要不要给折旧费亦或者是返还呢?随后,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杨静杨律师,杨律师对记者表示,这要看消费者退换货的主要原因,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那么消费者完全不需要支付这个折旧费,但是如果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退货,商家要求支付折旧费则没什么不妥。
“消费者从商场那里买回了手机,也就意味着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杨律师对记者说道,“而这个赠品也是基于买卖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商家才赠送给消费者的。如果这个买卖合同不存在,那么商家要回这个赠品、亦或者是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的诉求也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情况真的像王先生所说的那样,那么王先生完全可以不用支付商家这个折旧费。”杨律师说道,“因为王先生是手机质量有问题所以才退货,是商家的问题造成的结果,所以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这个损失、支付这个折旧费。” 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